来源:折纸花 2016-07-08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今天我要说的不是世界名着,也不是古典文学,而只是一本杂志《读者》。这本散发着墨香,洋溢着真善美人性光辉的期刊之花,静静绽放已有整整二十年了,她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也没有苍白无力的无病呻吟,她有的只是收集各种朴实的语言去感动着每一个人。《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当你觉得压力很大,感到透不过气来,你可以看看《读者》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位老船长带领很多年轻船员出海,船刚航行没多久就遇到了风浪,把船冲打得摇摇晃晃眼看就要翻了,这时船长急中生智命人将船下的货舱敲破放了很多水进来,在众人的惊讶中船变稳了,船长笑着说:空的船在风浪中行驶容易被打翻,而载满货物的船反而可以行驶得更稳。有时人生也是如此,当你不可避免地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时负载前进反而会使脚步迈得更稳更坚定,它告诉我,人的一生就是在与环境不断地较量,不仅要学会适应,更要学会去改变。这个故事一直鼓舞着我。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经验,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读者》就是这样,从文学、从艺术、从社会、从生活等等各方面让喜爱她的人得到共鸣。也许我读的书含义并不深刻,感受还是比较肤浅,但是生活就是一门艺术,我相信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阅读更多更好的书籍,我的人生将会成为我自己最成功的作品!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二: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着,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
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篇四: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五: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爱的书刊是《读者》,我想《读者》正被许多人所喜爱着。下面我来说一下我为什么喜欢读者。
我觉得《读者》的读者定位很清晰,它定位在“知识界和青年学生”。然后以此为中心,为《读者》设计总体形象,达到从稿件选取到栏目创立,从封面包装到版式设计,从卷首语到读者来信等等诸多细节的浑融一体,别具一格,形成鲜明的个性特色。
《读者》在内容上追求大俗大雅,既明确高尚的文化品位,又不脱离大众的视野和欣赏水平。《读者》的栏目丰富而相对稳定,“文苑”介绍秀美清新的散文、小诗,“知识窗”选摘新奇生动的知识,“幽默小品”让人读后忍俊不禁,会心一笑,“人物”、“科海揽胜”等也撷英选粹,悦人耳目。内容的安排极富节奏感,轻重适宜,庄谐杂出,使人们读而不倦。
现在的期刊大多以美女头作封面,色彩浓重而俗艳,与此相比,《读者》淡泊宁静的封面装帧又是一大特色。它采用摄影或绘画作品为中心,长期保持了一种基本样式:以纯粹的白或蓝作为底色,长方形图片用线框起,放在正中偏下的位置,毛笔所书“读者”刊名位于正上方,小巧的期号则标于右下角。1998年,《读者》又在刊名上方增加了自己的刊徽,一个绿色的蜜蜂图案,使封面形象更具标志性。岁月流转,《读者》封面那东方文化的神韵和素雅秀丽的视觉美感却始终如一,以至于人们匆匆走过,也能一眼发现报摊上摆着新一期《读者》。
另外,《读者》杂志在广告的选择上,始终把握住“杂志是办给读者看的”一条主线,更可贵的是,《读者》杂志并不汲汲于经济收入的增长,而经常把广告版位作为一块宏扬正义、倡导公益的阵地,勇敢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历史使命。
【篇六:我喜欢的书刊】
我深深地喜欢《读者》,因为,这真的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书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刊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其实,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对比自己,小姑娘的勇敢、善良、坚强使我相形惭愧,在小姑娘身上,尽显人性至美至善的光芒,使人折服,我为小姑娘喝采,也为小姑娘祝福。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读者》也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开通了短信平台,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哪一篇文章令你久久难忘,你可以通过短信平台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深深地喜欢《读者》,因为,这真的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书刊。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5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着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篇二:我喜欢的书】
我有许多好书,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你们喜欢看什么书呢?你们想不想知到我与书的故事呀?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就告诉你吧!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特别是那本《伊所寓言》,最令我难忘,因为那里每讲一个故事,就会告诉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而且我和它之间还有一个故事呢!
记得那一次,快要吃晚饭了,而我却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吃饭,我哪里愿意呀,于是,就随口对妈妈说了一句:“妈,你先吃吧,我看完了再吃。”妈妈听了这话生气级了,大声说到:“怎么,看书就不用吃饭了?看书可以填饱肚子吗?看书也得有时间限制吧,该吃饭时总要吃饭吧!……”“好吧,好吧。”我无奈的说。虽然我答应了妈妈要吃饭,但是我从来没有停止过看书,即使在饭桌上,我也在不停的看书,突然我嚷嚷起来“妈,我的筷子呢?”“筷子,筷子不是在你手里吗?”妈妈说到。我看了看手,不好意思的说“真的在我手里。”吃完饭,我又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看书,这时,妈妈有唠叨起来:“刚吃完饭就看书不好,而且你看书的姿势不好,不能躺着,应该坐正来看书。”哎,受不了妈妈的唠叨,只能照做,随着时间“滴答,滴答”的声音,书终于看完了。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虽然今天因为看《伊所寓言》而被妈妈骂了一顿,但是,我还是庆幸我把这本书看完了。
你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就算废寝忘食也要把它看完。
【篇四:我喜爱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着,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
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篇五:我喜欢书】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李苦禅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古人云:开卷有益。
我非常喜欢读书,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一个漂亮的书柜,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书。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来到我的书柜前,拂去书面上的灰尘,把书柜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同样类别的书排在一起,乐此不疲,每次看到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我就心情书畅。
我什么书都看,童话、小说、自然百科等等。我常常看到忘我的境界,当我看到悲惨的情节时,我会泪如雨下,当我看到高兴的情节时,我会哈哈大笑……
书籍让我享受到无穷的快乐,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没有了饥饿,没有了悲伤,在心灵的花园里只留下了快乐。各种各样的书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宇宙未解之迷》激起我探索宇宙的兴趣,《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三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一百个感恩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非洲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要像酷酷猴那样机智勇敢地去面对任何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培根告诉我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觉得培根说得很有道理。书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只有多读书,才会增长本领,才能改变你的命运。
我喜欢书!
【篇六:我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名人故事卷》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着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
【篇七: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篇八:我喜欢的书刊】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00字】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篇二:我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着《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越来越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童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篇三: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篇四:我喜爱的书刊】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篇六: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着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篇七:我喜欢读《红楼梦》】
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朵花的花园,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棵树的森林;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块砖的墙;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滴水的长河;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粒沙的沙漠;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颗星的夜空;没有一本书的家,是没有一棵草的草丛……。
在我的写字台上,也摆放着一本厚达4厘米的古典名着——《红楼梦》,看到古往今来,许多伤口与石头息息相关,如:女娲曾炼石补天,精卫曾用石填海,《红楼梦》曾命名为《石头记》。
这本书是我过10岁生日时妈妈给我买的,我小的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正是有这样的熏陶,我非常喜欢看书,听说《红楼梦》是四大名着之首,我早就想拜读了,妈妈送给我这本盼望已久的书,使我欣喜若狂,我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它,并翻到目录就是一行醒目的黑体字——《红楼梦》,《红楼梦》是四大名着中最有艺术价值的,它是中国古典小说发展的高峰。
于是,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闲遐时,这本书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读到高兴之处时,我会喜出望外,读到文中精髓时你会觉得妙不可言;读到贾宝玉与林黛玉分离时,不禁为他们感到十分惋惜,品味王熙凤这个人物时,感到她既聪明、能干、要强,但又狠毒、泼辣、善弄权术,唯利是图……,我在读着书,书仿佛也在读着我,真是心情随着书而变化啊!
《红楼梦》这本书,真是生活中的一部百科全书。
【篇八: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600字】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科学家的故事》。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实验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训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枚指南针,当我在人生十字路口徘徊是,是它给我指出明亮的大道。一本好书是一艘船,当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时,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智慧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温暖,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你们知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段话吗?这是前苏联着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写的,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保尔早年丧父,母亲替人洗衣、做饭,家境非常贫寒。保尔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食堂当杂役,保尔在食堂里干了两年,受尽了凌辱。
十月革命爆发后,保尔有幸接触到红军战士朱赫来,朱赫来的启发和教育对保尔的思想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后来,朱赫来被匪徒抓去了。保尔救出了他,两个人一起逃跑了。但是,保尔被人告密,进了监狱。从监狱出来后,保尔当了红军。在一次激战中,保尔头部受了中伤,但它以惊人的毅力战胜了死亡。出院后,他立刻投入到各项艰苦的工作中,表现了他高度的政治热忱和忘我的劳动精神。因为保尔在战争中受过多次重伤,后来又生过几次重病,所以导致保尔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但是保尔经受住了一切考验,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最使我感动的是主人公保尔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一块“钢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虽然看完了,但是,书上一幕幕的情景使我感叹,催我奋进。我想到我们生活的条件如此优越,再想想保尔的经历,他使我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真正意义,它激励我奋发上进、永攀高峰。
【篇四:我最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读书,从小到大认为读了不少对我有帮助的好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沉思录》。因为这本书可以让我平静心灵,心无烦恼。
《沉思录》作者马可·奥勒留是古罗马皇帝,他在征战劳作之余,和自己的灵魂认真地对话,于是就有了这部《沉思录》。
马可·奥勒留首先试图让我们相信,万事万物源于宇宙,又复归宇宙,我们人也是宇宙的子民。宇宙不但创造了亲善友爱的人类种群,而且创造了紧密联系的万事万物。身处浩渺无垠的宇宙时空,面对纷纷扰扰的世间变幻,如何使自己的心灵更怡然自得?如何使自己那短暂的一生过得更有意义?我觉得那就是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反思自己的灵魂。
在如今这个极易迷失自我的年代,我们之所以痛苦,最主要的并不是因为我们无法得到什么,而是因为我们没有想明白一些道理。
任何高明的人生理论都需要具体的人生实践来检验。因为,生活是过出来的,光靠沉思还不够。之所以“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所以,《沉思录》还让我用纯洁的心来面对每一天的事物。相信大家也一定会从此书中体会到某些对大家有益的东西。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沉思录》。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史记》是我国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写的历史名着,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述了上至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三千年左右的历史。鲁迅评价《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书中的有些故事启迪智慧,教人向善例如卧薪尝胆的勾践,知错就改的廉颇,坚持理想的孔子……古典名着充满了东方智慧,千百年来滋养着中华民族步步成长。对一个中国孩子来说阅读中国古典名着不仅能提高作文水平还能从中获得受益一生的精神财富。所以,当我读到这些文,真为中华五千年的兴衰历史所惊叹,为中华民族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所鼓舞,为一篇篇佳作所晕倒。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爱国诗人屈原》,说到屈原,他满怀的正义不随逝浮沉的节操,最后因不愿看到楚国灭亡,就怀着万分悲愤的
心情,怀抱着石头跳进了石罗江,最终以身殉国。许多好汉也如此以终生为国。屈原写的《离骚》正是抒发了自己郁郁不得志之情。“一个刚洗了头的人,戴帽子时一定会你先掸掸帽子上的灰尘;一个刚洗完澡的人,穿衣服时也一定会先抖抖衣服上的尘土。”哪有人肯让自己洁净的身体被那些东西沾染,屈原正是因为自己苦苦坚持自己的节操而使自己遭到流放,最终死亡。
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我要学习孔子——坚持理想;学习廉颇——知错就改;学习张释放——敢于直谏;学习屈原——热爱祖国。
【篇六:我喜欢的一本书】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真挚的情感,我就有这样的一本书,它就是由六角丛书出版的《昆虫记》。
那是寒假的一天,妈妈把这本书带回来。我一看便爱不释手,在三年语文课本中曾学过的《松鼠》一文,这篇让我现在都记忆忧新的课文,原来就是从这本书里选编的。
《昆虫记》,书的封面是绿色的,黑白的图案画着一只羽蛾,一对翅膀上的斑点就好像两只大眼睛,这是它恐吓敌人的法宝。打开书的目录,里面记录了大量的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昆虫名字,我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法布尔所描绘的昆虫世界,书中讲述的各色各样的昆虫使我惊讶不已。法布尔不愧是一位杰出的昆虫学家,为了把纷繁复杂的虫子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他细致入微地观察了毛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地去捕捉黄蜂,仔细观察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以及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他做的各种昆虫实验,让人读起来充满了无限的乐趣。一个个可爱的小生灵——昆虫活脱脱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书中还添加了许多昆虫的精美插图,各种各样漂亮的昆虫让我耳目一新。读着这部宏伟巨作,法布尔那诙谐、幽默的语言,时不时让我轻轻发笑。《昆虫记》使我更加了解大自然,了解昆虫们的奇妙生活。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描写橡树虫的那几篇文章,橡树虫妈妈对孩子们的爱,让我深受感动,昆虫们的母爱竟然是这样的无私而博大。
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而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描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是的,一部好书,就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一生都不能没有书,书将会伴我一生。
【篇七: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许多的书,如果让它们都平躺在地上,那就可以填满整整一个客厅的地板。这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自然、环境》,它是我的最爱。
我是一个好问的女孩,看到什么就问什么,爸爸妈妈总是被我搞的晕头转向。一次,妈妈被我问烦了,就狠了狠心,买了这套昂贵的百科书,我如获至宝,一回到家,就将它擦干净、包书皮等,护书工作后,才小心翼翼地一页一页慢慢看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人类与环境、宇宙繁星、地球纵横、地理风貌、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微生物奇观、人体构造、人体保健、自然之谜等等大自然的事物。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去保护、爱护环境;认识矿产、石油等能量资源;千变万化的气象知识;大地的各种灾害;世界各地的地理风光;世界的珍稀动物和奇异的植物;神秘的宇宙……它让我丰富了各种知识,也让我懂得了怎么爱护、爱惜自己和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它激发我好好学习,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知识,长大去解开神奇的自然之谜。
我对它宝贝得要命,一有时间我就看看。我不允许任何人碰坏它,谁要是弄模糊一个逗号,我就跟谁没完。我也从来不借别人,连我最好的好朋友也没有借她。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弟弟突然大叫一声“啊”,吓得我不小心把书撕开了一点小口,我大发雷霆,追得弟弟到处跑,不可原谅。我追到弟弟后,拿来透明胶带,小心翼翼地把它贴好。
这本书它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快快乐乐,非常充实。
【篇八: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篇一:我喜欢的书】
我有许多好书,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篇二:我喜欢的书】
总有一本书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着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篇三: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书迷迷,尤其是小时候,常常为了看电书而故不上吃饭、睡觉,所以常被妈妈骂。有的时候,还为了看完一本喜欢的书,而躺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偷着看。我认为,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书里面,我能感受到在我生活中所感受不到的事物。我看过课外书数不胜数,而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前一段时间看的《笑着活下去》,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晏阳,她也是我最喜欢的明星。
当5岁的晏阳被亲生母亲丢弃在福利院门口时,她的命便注定了苦难。当7岁的晏阳看到母亲早已忘记自己和别人组成家庭时,她告诉自己永远不要再哭泣。当长大后的晏阳终被母亲认回,得知原由竟是要她捐出一个肾给妹妹时,她的苦难便已非常人所及了。亲情变得渺茫,未来变得黯淡,老天和最亲的人都让一点光照耀到这个可怜女孩的身上。但她是晏阳。她微笑着点燃了自己经受的苦难,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晏阳给将死的妹妹带来了生的美好,她把青梅竹马的许剑锋主动让给了妹妹。晏阳给将分裂的那一家人带来了家的温馨,因谎言和不可宽恕而分裂的一家人被晏阳教会了享受亲情与温暖。晏阳给丈夫杨文榜带来了爱的光芒,让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体会到女人的柔情与牺牲……
每个人心中的怨都被晏阳带走了,人与人间的恨都因晏阳的到来化为无形。刚愎自用的丈夫最终原谅了欺骗自己二十年的妻子,自私的母亲最终为救晏阳甘愿牺牲自己的性命,胆怯清高的公子哥最终懂得为亲情奉献的意义而捐献了自己的肾脏,曾悲哀自己命苦的小妹妹含笑离开人世,只为给爱人和亲人留下美好的记忆……
苦难滋养了美丽的晏阳,她是阳光的化身,是我们每个人的微笑女神。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从晏阳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想告诉大家: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如果你觉得,当你的故事被演绎出来是一个悲剧的话,你应该知道,世上若无悲剧,何来喜剧,世上的悲剧不只你这一部我们唯一能一能做的,是坦然面对,坚强走过,并尽自己最大努力把这部悲剧转化为喜剧,笑着活下去!
最后,我建议在坐的每一位评委老师,也看看这本书,《笑着活下去》!
【篇四:我喜爱的一本书】
在人生的旅途中。如:玩具,书,扑克牌,等。许许多多的值得你喜欢。当然我不例外,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我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我看见电视上说:“特价商品书。”我的心开朗了,我想让爸爸给我买,爸爸说:“买了你也不看瞎买。”我对爸爸说:“我看就是了。”爸爸说学习好了就给我买。那天,雨蒙蒙的下着,我看见模糊的影子上在外面,我不在意,到了早晨也没看见爸爸,妈妈也想知道爸爸上哪去了。到了第2天也就是我的生日,爸爸从雨中走过来,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和一本《三国演义》爸爸在冷冷的咳嗽,发现他的衣服全湿了,原来他是去钓鱼,把钓来的鱼卖掉给我买《三国演义》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夜晚,妈妈说睡吧。我说没事,妈妈把灯关了,我说后面还有好多故事没读。
我连夜读起来,12:00才睡,我说今天是我最美好的一天。
这就是我在人生旅途中。加上爸爸是爱我又喜爱那本书,虽然有点旧,但是包含着真情和喜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篇五: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篇六: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看文学书,也喜欢一些杂志类的书,特别是《意林》。
《意林》的封面就写着:一则故事,改变一生。《意林》里面的故事有的很感人,在生活的不同层面给人启迪;有的很励志,勉励遇到挫折的人勇往直前。
初中时读过一个故事,至今我还觉得这个故事很感人: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有一个年轻人,从小到大他的母亲很疼爱他,处处为他着想,但是,年轻人很不懂事,一点都不感恩母亲,还经常闯祸,不到十八岁就离开了家,在外地游手好闲,变成了一个小混混,整天想着怎样可以和朋友骗有钱人家的女儿,不到几年时间,先后被关进监狱7次。到了四十岁那一年,他身边的朋友全都被判死刑了,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母亲。他觉得自己的母亲早已不认这个儿子了,已经二十二年没回家了,不知道那里还是不是家。他一边犹豫着要不要回去,一边想着现在的母亲已是一个年过六十的老人家了。最终,他还是回去了。因为小村庄太偏僻了,下了车还要走一段很长的山路,他回到村庄时,已是凌晨了,到处漆黑一片。这时他看到家门口有一点微弱的光,因为小时候家里的灯光就是这个样子,所以他确定这是煤油灯发出的光芒,灯光不时摇晃着,当他越靠近灯光呼吸就越凝重,他看到了一个瘦小的人影,他开始害怕。家门越来越近,他看到了有一个身穿黑棉袄的人站在自己家门口,高高地举起一盏煤油灯,这不是别人,就是自己的母亲。他快步走上去抱着母亲,他早已泪流满面。母亲紧紧搂住儿子喊:“儿子,你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回来的,所以每天晚上我都提着灯等你回来,因为村里没有路灯,我怕你看不见回家的路。”年轻人听了这话泣不成声,心里默念:“二十二年的每一个晚上,母亲都提着煤油灯,等我回来”。这位母亲的对儿子的爱,她的那份执着和坚韧永远印在我心中。
《意林》的文章包含着永恒的智慧、爱和希望。这些文章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着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像一把智慧的钥匙,打开成功的通道;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提升人生的境界。
她是兰心惠质的女孩子,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围绕在她的身边。她不说拒绝也不说喜欢,淡淡地,对每一个人都一样。这样一过便是几年。不断有男孩离开,也不断有男孩加入追求的行列,但她的淡漠让男孩们渐渐烦躁,终于离开。最后,她身边只剩下了一个男孩子。从头至尾地陪着她,从20岁的青春靓丽,到28岁的大龄女子。女孩给男孩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女孩16岁那年,在水库边遇到了歹徒。在她拼命的反抗中,那个歹徒指着水库对她说,要么跳下去,要么顺从我。在生命和耻辱间,女孩最终选择了耻辱。”第二天,男孩抱着玫瑰花来见女孩,并对她说:“请为我选择生命”。
《请为我选择生命》——这则故事给我心灵的颤动。
在生活节奏如此之快的今天,当喧嚣与躁动悄悄侵蚀我们不再宁静的心灵,《意林》就犹如浮嚣世界的一股清泉,帮助我们洗去心灵的浮尘,感知生命之美,汲取前行的动力,寻觅人生的真理。《意林》是意蕴之林,这里汇聚的短文篇篇意趣盎然,意象新颖,意味深长,蔚然成林。
【篇七:我喜爱的书刊】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仅有着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着名作家,是日本的着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篇八: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篇一:我喜欢的书刊8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篇二:我喜爱的书刊】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非常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美好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助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己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着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非常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同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面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心情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心情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有趣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起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小鱼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蔚蓝的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而感人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与书促长谈。
打开我小小的书橱,里面放着很多好看的书:《作文大全》、《安徒生童话》、《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爱的教育》等等。但是,在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我之所以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是因为它的内容十分精彩丰富。它给了我很多日常生活的知识。它包括地球篇,也告诉了我们问题的答案。比如:地球是怎样形成的呢?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呢?地球有多重呢?动物也怕孤独吗?这些精彩的内容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记得星期天的上午,我在房间里认真地做作业,正当我思考着问题的时候,弟弟扑地走了进来,把我的思路给打断了。我气呼呼地问:“什么事呀?”“姐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地球有多重,年龄有多大呀?”听了后,我觉得这个问题好熟悉,好像在《十万个为什么》那本书里看过,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地球篇那一页。“讲述了世界上第一个“称”地球重量的人是卡文迪许。有一天,他看见几个孩子用镜子反向太阳光玩,小镜子稍一转动,远处的光斑就有了大幅度位移,他顿开茅塞,连忙按照这个原理改装了实验仪器,使测量的灵敏度大大提高。就这样,他测量出地球的数量值是4·977×1024公斤,总共是597600亿亿吨,即将近六十万亿亿吨,年龄是46亿岁了。”弟弟听了,说:“姐姐,你真棒,你真是百事通呀!”听到这赞美,我心里美滋滋的。
从这接触到《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心中多少个问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领悟到要增长知识,寻求真理,就必须“凡事要问为什么?”才是我们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读书其实是一个奇妙的过程:他人的智慧,通过你的眼睛成为可见的,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想象力的天井,进入你心灵的空间,激过你心中滚滚的波浪,因为读书,你狭窄的心灵逐渐变大,变得丰富多彩,甚至可以变成一个又大又亮的心灵宇宙。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其实,书——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也不会背弃你的!热爱读书吧!快乐读书吧!让书成为你一生的朋友,一生的伴侣吧!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童话世界》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童话世界。封面上印有一个头带厨师帽的猪师傅,正躺在巧克力煎饼床上,一只龙徒弟一手拿奶油,一手沾着奶油,舌头伸出来,打算把那口奶油吞了,真是一只“馋猫”。可爱极了!我看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目录浏览。
书里的故事更是精彩。有故事城堡、故事大蓬车、春华秋实……其中最有趣的非《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这篇文章不可。猫指的新来的毛老师,老鼠便是我了。上课,我把全部的书拿出来,在书桌前筑起一个高约八寸呈弧形的高台,用它来挡住猫的视线,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看课外书了。我每隔几分钟还抬起头来视察“敌情”。可纸包不住火,我这小技俩还逃不过猫的“猫眼”。猫把课外书收了,说来也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判书“死刑”,而是把它放在讲台桌上,叫我去办公室。到办公室她问了我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问题,“七减一等于多少”?我绊了个“狗啃泥”。从中让我明白了,七门功课中只要哪一门较差,就很难达到录取分数线,其他六科成绩再好,再优秀也没用。
最令人感到催人泪下的一篇文章中,《“苦难教育”计划》,父母为了望子成龙,百万富翁夫妻精心设计,对儿子实行“苦难教育”,一家人生活在贫困中,儿子也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当儿子得知秘密之后,逆反心理使得他怀疑父母亲情,并一心想报复父母,亲情几近崩溃的边缘……百万富翁夫妻不但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效,反而造成儿子的心理不健康。这篇文章让我深思了很久。
这本《童话世界》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故事大智慧》了。这本书里收录了一系列充满哲理和人生智慧的小故事,小故事中蕴涵着大智慧,给人以启迪和警示。
翻开这本书,你便会发现你已经走进了一个豁然开朗的境界,里面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只要你细细品读,渐渐地就会懂得每个故事所蕴含的生活意义。它们或许会使你领悟到生活的真谛,或许会使你以新的视野和方式去观察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净化自己,感动自己。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则故事就是《态度决定人生》。这则故事主要讲了两个大学的尖子生雯和娟,她们都是来自农村的特困生,家庭条件很相似。雯的性格活泼开朗,从来没有因为家庭环境而自卑,每天笑容都挂在脸上。和同学相处的很融洽,学校给她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她都欣然接受。而娟的性格却很内向,也很自卑,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孤零零地去。在学校无论干什么活,都觉得就该她这种人干。毕业后,雯做过营销,当过记者,后来成功应聘到了一家着名的模特公司做助理,当别人对她说:“模特的收入高得离谱,而你自己每天辛辛苦苦,和她们比起来收入却少得可怜,难道你就没有不平衡?”雯总是爽朗地回答:“各人有各人的人生,模特儿一天到晚地排练、赶演出、节食,那有我这样轻松!其实模特儿吃的是青春饭,不知明天会怎样,压力也很大。”而娟呢?虽然也跳过几次槽,但境遇却很不理想,总是和同事处不好关系,抱怨人们势力、欺生,感慨人情冷暖。总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严的防备着别人,让人很不舒服。
读了这则小故事,让我真正感悟到了其实人的生命中总有高潮和低谷,在生命的高潮,要享受它;在生命的低谷,要正视它。二者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风景。如果因陷入生命的低谷而自怨自艾,就不会有机会走出黑暗,重见光明。
《小故事大智慧》这本书小中见大,它里面的故事非常让人喜爱,而且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智慧点,这就是书中升华的人生智慧。它告诉了我们,简单中孕育着辉煌,平凡中诞生着伟大。生活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只要你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踏实做事,生活便会向你敞开怀抱,露出笑脸。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篇七:我喜欢的书】
“有了梦,生命的银幕亮了。”我曾经读过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它的名字叫《造梦的雨果》。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了大量精美的素描画来展现故事中主人公的生活环境,使故事的情节一步步推向高潮。翻开书的第一页,白色的银幕上只有一个字“贼”。再往后翻,在漆黑的宇宙里出现了一个星球,又从一个星球拓展到了星空,在星空的下方有一座城市,从城市又看到了街道,在这条街道上有一座火车站,我们的主人公雨果·卡布莱终于出现了。裹裹挟挟的人群中,我们尾随着他上了楼梯,走进长长的走廊中。雨果从走廊中的一个壁橱里钻了进去。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玩具店,店中坐着一位老爷爷。雨果猫着腰从一座大钟的后面向玩具店张望……这一幕幕就像放电影一样呈现在我们眼前。主人公——十二岁的雨果·卡布莱的一举一动都让人琢磨不透,牵引着我们继续读下去。
在巴黎火车站的二十七座时钟后墙的暗窄通道里,十二岁的雨果·卡布莱一直过着不为人知的凄惨生活。直到他发现了那个机器人,暗淡的生活才有了目标和希望。雨果的父亲生前是个钟表匠,曾经在工作的博物馆里发现了一个非常精致但是已经损坏的机器人,后来父亲在修理机器人时丧生于博物馆的大火之中。雨果想修好这个可以写字的机器人,以便得知父亲遗留给自己的信息。为了修理机器人,雨果只能去玩具店老人那里偷玩具零件,却被老人逮了个正着。老人没收了雨果父亲留给雨果的一个重要的笔记本,那上面画满了修理机器人的解剖图。雨果费尽了周折才修好了机器人。但是,机器人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写出父亲留下的只言片语。失望之时,他却突然发现,机器人展示给他的是更为复杂的信息。机器人最终写了什么?为何有这么多的机缘巧合?带着这些疑问翻开书吧!
“有了梦,生命的银幕亮了。”读了《造梦的雨果》,我得到了一个新的启示:人生要有梦想,并且要执着地去追求。如果这样,你的人生一定充实而有魅力,你收获的将不仅仅是成功。
【篇八: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过不少书,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说岳全传》莫属。
书中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才3天,家乡汤阴县遭受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花缸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的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一战,打败金兀术,因功升为大将军。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打败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时,金兀术派来的内奸秦桧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京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此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岳飞、宗泽、韩世忠等将士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忠勇行为,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反对民族压迫,反抗外来侵略的优良传统,鞭鞑了秦桧等人的投降卖国,陷害忠良的丑恶行径。所以,《说岳飞传》这本书不愧为一本好书。在深深敬佩岳飞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同时,我也深深替岳飞婉惜。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假若岳飞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假若岳飞没有糊里糊涂的愚忠,而有自己的主见,那么秦桧就是发上120道金牌也召不回岳飞,一个民族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家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呢?岳飞虽然愚忠,但他那为国为民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岳飞是永生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民族英雄,他武艺高强,精通韬略;正气凛然,一心要精忠报国。岳家军的将领,则多为出身民间的绿林好汉,他们对腐朽的封建朝廷不满,但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都能挺身而出,血洒沙场。这本书还让人们认识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秦桧的残害良忠。岳飞他为了不让金兵入中原,就带领几千万宋朝人马打金兵。而秦桧呢,他却只顾自己的生命,竟忘记了自己是从哪来的,这样还不算,他和他的妻子贪图荣华富贵,帮助金人杀入中原。真是令人可恨!
《说岳全传》这本书真是让人百看不倦。它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大英雄岳飞和奸人秦桧的故事,还让我们懂得了精忠报国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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