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童年河》读后感】
《童年河》是散文家赵丽宏的一部小说,虽是第一次写小说,可书中的人物却写得栩栩如生,我虽是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可书中的人物却像生活在我的生活里。
书中的主角叫雪弟,他和他的外婆原本住在乡村,但爸爸妈妈却在城里打工。7岁那年他和爸爸来到了上海,这里的的一切都是盛大而又陌生的,新奇而又充满危险的,对他来说,这里就是一个新的世界。本书拿在乡村的无忧无虑和在大上海的麻烦连连做比较,从而让后面雪弟思念家乡、外婆、有了合理的解释。
雪弟来到大上海遇到了许多麻烦,但无巧不成书,使他遇到一群好朋友:小蜜蜂、牛嘎糖和唐彩彩。同时也弥补了雪弟失去朋友创伤。让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这样一段:童年就像一条缓缓流淌的河,无论你在将来的哪一个时段回头望,他都静谧美好,能让你思绪的鱼在其中得到温柔的抚慰。
是啊!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也许考试一百分、也许是第一名、也许交了个朋友…这些都会让我们快乐。《童年河》一书就是由一个个或小或大的片段像我们展示了一个美好的弄堂。用作者的一句话:片段在短,角落再小,如果能展其风韵之绚烂,绘其情境之精妙,再小,也是美的。
《童年河》一书,值得一读!
【篇二:《童年河》读后感】
同本雅明一样,赵丽宏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用朴素却细腻的文笔,书写的不是传奇故事,而是那个年代童年的场景、风物、心情与氛围。这样的文本,在本雅明时代儿童文学的版图中,都属于不一样的风景,在今天,就更显得写法异样。因为,眼下儿童文学特别是儿童小说,不是故意蹲下身子,乔装打扮成童年,就是高架着身板,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和午后品茶的姿态,回顾品味童年,操着大人的腔调,贩卖大人那一套成长哲学,作传奇或离奇甚至装神弄鬼状的,实在太多。如此矮化和高拔这样两类,几乎成为儿童文学中童年的叙述主调。赵丽宏的这部《童年河》,却以另一样的叙述方式,令人惊叹地抵抗这样目前儿童文学的既定模式,努力使童年得到本真质感的还原。
儿童文学中的主角,一般是儿童,但在很多儿童文学作品中,主人公孩子背后往往有大人的隐身。《童年河》不是,它的主人公雪弟,就是一个从崇明岛乡下来到上海的孩子,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他始终是一个孩子,并未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赵丽宏以风格化的书写,完成了对雪弟人物的塑造,也完成了对那一个时代童年的勾勒。
赵丽宏的这本小说真挚、感人、亲切、流畅,是富有文学品质和艺术特色的优秀之作,可说是近些年儿童文学园地上难得的、可喜的收获。
作者非常珍惜童年生活对自己的馈赠,永远保持孩子那种天真、单纯的心态。写儿童文学作品,一定要有童心,万万不能失去童心。保持童心、天真比富有天分、才华更重要,而丧失童心、天真比丧失才华更致命。童年生活的回忆给作者以天真、稚气、灵感、激情。正因为永葆童心和天真,才能在感情上、心灵上与当今的孩子息息相通。这是作为成人文学作家、诗人的赵丽宏,初次涉足儿童文学领域之所以能大获成功、赢得读者的奥秘所在。
文学的魅力在于以情感人。《童年河》的作者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那些闪光的、动人以情的事物,在小说中着力表现了普天下少年儿童心灵能共同感受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乡情、同情心、悲悯情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等。主人公雪弟与亲婆之间的祖孙情,与阿爹之间的父子情,与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之间的同窗情谊,以及对唐彩彩一家遭遇厄运的同情,都写得相当真挚、动人,富有浓郁的感情色彩。“艺术是一门学会真诚的功课,真挚确实比技巧更重要。
【篇三:《童年河》读后感作文】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河》的书,讲的一个名叫洪雪弟的小孩,童年时在乡下有条小河陪伴,后来爸爸带他到上海去求学,也有一条苏州河陪伴,在河边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其中有一件事让我感触很深:一次偶然,雪弟和他的同学从苏州河桥上经过时,看到有人跳水,小蜜蜂与高年级学生绰号叫肉塌鱼的顶嘴,肉塌鱼非常嚣张,对小蜜蜂冷嘲热讽,为了小蜜蜂尊严,雪弟勇敢地挺身而出,说自己要从桥上跳下去。我读到这儿时,心里想的跟大伙一样:“别跳,小心吃大板!”(所谓“吃大板”,就是身体落水不垂直,胸脯或背脊与水面正面接触,通常跳水者会被打得很痛,严重的甚至会被打懵。)可随着“扑通”一声,雪弟吃了一个大板,但是他没有放弃,调整了一下姿势继续跳,第二次溅上来的水花很小很小,雪弟成功了。
从那件事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成功不仅需要胆子大,不怕痛,还要坚持不懈地去尝试。
【篇四:《童年河》读后感】
同本雅明一样,赵丽宏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用朴素却细腻的文笔,书写的不是传奇故事,而是那个年代童年的场景、风物、心情与氛围。这样的文本,在本雅明时代儿童文学的版图中,都属于不一样的风景,在今天,就更显得写法异样。因为,眼下儿童文学特别是儿童小说,不是故意蹲下身子,乔装打扮成童年,就是高架着身板,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和午后品茶的姿态,回顾品味童年,操着大人的腔调,贩卖大人那一套成长哲学,作传奇或离奇甚至装神弄鬼状的,实在太多。如此矮化和高拔这样两类,几乎成为儿童文学中童年的叙述主调。赵丽宏的这部《童年河》,却以另一样的叙述方式,令人惊叹地抵抗这样目前儿童文学的既定模式,努力使童年得到本真质感的还原。
儿童文学中的主角,一般是儿童,但在很多儿童文学作品中,主人公孩子背后往往有大人的隐身。《童年河》不是,它的主人公雪弟,就是一个从崇明岛乡下来到上海的孩子,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他始终是一个孩子,并未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赵丽宏以风格化的书写,完成了对雪弟人物的塑造,也完成了对那一个时代童年的勾勒。
赵丽宏的这本小说真挚、感人、亲切、流畅,是富有文学品质和艺术特色的优秀之作,可说是近些年儿童文学园地上难得的、可喜的收获。
作者非常珍惜童年生活对自己的馈赠,永远保持孩子那种天真、单纯的心态。写儿童文学作品,一定要有童心,万万不能失去童心。保持童心、天真比富有天分、才华更重要,而丧失童心、天真比丧失才华更致命。童年生活的回忆给作者以天真、稚气、灵感、激情。正因为永葆童心和天真,才能在感情上、心灵上与当今的孩子息息相通。这是作为成人文学作家、诗人的赵丽宏,初次涉足儿童文学领域之所以能大获成功、赢得读者的奥秘所在。
文学的魅力在于以情感人。《童年河》的作者善于捕捉日常生活中那些闪光的、动人以情的事物,在小说中着力表现了普天下少年儿童心灵能共同感受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乡情、同情心、悲悯情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等等。主人公雪弟与亲婆之间的祖孙情,与阿爹之间的父子情,与牛嘎糖、小蜜蜂、唐彩彩之间的同窗情谊,以及对唐彩彩一家遭遇厄运的同情,都写得相当真挚、动人,富有浓郁的感情色彩。“艺术是一门学会真诚的功课,真挚确实比技巧更重要。
【篇五:读《童年河》有感】
一口气读完赵丽宏的儿童长篇小说《童年河》,很想说点什么。这是一本可读性很强很吸引我的小说。放下书,我问自己,为什么吸引我沉浸其中,一口气读完呢?这部小说故事性其实不强,并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大起大落的人物命运,扣人心弦的悬念,只是在缓缓叙述7岁男孩雪弟的成长故事,一个天真单纯男孩眼中看到的外部世界,他的心理和行为体现出的童心童趣。但为什么一读就放不下呢?是赵丽宏笔底流出的真实和真诚感动了我,生活的真实,经作家长年累月的沉淀、遐想、构思、剪裁后,已融化为艺术的真实。确切地说,是小说字里行间流淌着的艺术化了的真善美,打动了我。
赵丽宏在《后记》中说:“写这篇小说时,感觉时光仿佛随着文字倒流半个世纪,使我又回到少年时代,回到早已过去的那个遥远年代。小说是虚构的,但虚构的故事和人物中,有我童年生活的影子。写作过程中,记忆中很多场景,很多人物,很多甜蜜的或者苦涩的往事,不断地浮现在眼前,让我感动,心颤,甚至流泪。”这是打动读者的第一个要素——真实,真诚。巴金有一句名言:把心交给读者。作家交给读者的,不是技巧,不是编故事的才能,而是不虚假不伪饰的心。不要低估了读者,读者有着很高的辨别能力,他们能辨别出编造的生活和真实的生活之区别。作家写这部小说写到流泪,他首先感动了自己。而只有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我是赵丽宏的同辈人,雪弟所经历过的年代,我也经历过,像家境贫寒的牛嘎糖,家庭富裕的小蜜蜂,命运悲惨的唐彩彩,社会底层的陈大鸭子陈小鸭子,这些雪弟的小伙伴们的形象是鲜活的,甚至唤醒了我的儿时记忆,他们似乎也在我的眼前活动着。这就是艺术真实——艺术地反映了生活真实的迷人魅力。赵丽宏依着心灵的指引,将真实和虚构融为一体,这就比生活更典型更真实,与只凭主观愿望装腔作势编造的故事相比,艺术效果完全是不同的。
《童年河》众多细节中流露出的善也很有感染力。雪弟怕蚂蚁被闷死冻死,将保暖的稻草剪碎装在火柴盒里,在火柴壳上扎些小洞眼透气,这些幼稚的行为表现出雪弟的善心。雪弟的阿爹为牛嘎糖代付学费,带雪弟玩大世界时带上牛嘎糖,阿爹讲述1937年发生在大世界门口的抗日故事。大世界里少年杂技演员摔了两次碗碟不放弃,再演第三次终于成功,雪弟看了拼命拍手,一直拍得手掌发红发痛。亲婆很疼爱雪弟,但雪弟用西瓜皮砸“疯老太”,亲婆带着雪弟向“疯老太”道歉。众学童掉进苏州河,雪弟和陈大鸭子兄弟跳进河里救人。校长同意雪弟央求,收“野孩子”陈大鸭子兄弟入校读书。这些表现善的细节,在小说中自然地发生发展,不生硬,不说教,不外加,不突兀,而是让读者自然而然地感悟到,中华民族的文明和生命力,就体现在这些自古以来在民间代代相传的善良和坚韧中。
《童年河》从头到尾都体现出美的要素。文字美,意境美,人物美,情节美,诗意美。赵丽宏写雪弟眼中月光照耀下蛋格路的美:“深蓝色的夜空中,飘动着一片片白云,白云的间隙中,挂着一轮金黄色的月亮,月光照在蛋格路上,使路上的每块石头,都变成了一个小月亮。雪弟觉得,这一条由无数小月亮铺成的道路,像是一条银河,比天上的月亮更神奇。”诗意美油然而生。
在天真单纯的童心童趣里融合着艺术化了的真善美,应该是儿童文学的高境界。
【篇六:《童年河》读后感】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一眨眼,它就从你眼前流走了,你想留住它却无能为力……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童年河》的书,是赵丽宏写的,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洪雪弟的男孩即将从乡下搬到上海,虽然这其中有一百个不愿意,但他还是来到上海,成为了一名上海人,在这之后,雪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在他刚到上海时,他为了躲避同伴嘲笑而迷了路;为了满足自己对汽油味的追求而整天都在“追屁”;因为自己奇怪的想法便养起了蚂蚁他还吃过“大板”、去过大世界。雪弟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唐彩彩、牛加亮、米峰……他们曾经一起探险过传说中的“鬼屋”,一起经历过各种悲伤、快乐。雪弟还因为特有的天分,参加了学校的墙报小组,成为了墙报小组里年龄最小的一员。
最难忘的是有一次,雪弟为了救掉下河的伙伴们,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河救人,却伤了自己的额头。雪弟这种舍己救人的品质让人刮目相看,最关键的时候,雪弟没有被吓哭,他选择了勇敢面对,所有人都应该向他学习这种无畏的精神。
童年,是美丽的、是快乐的、是难忘的……它就像一条河,承载着我们无限的记忆,永远环绕着我们!
【篇七:童年河读后感】
读赵丽宏的小说《童年河》,让我想起瓦尔特·本雅明的《驼背少年》。一样写的是童年,本雅明写的是1900年前后柏林的童年,赵丽宏写的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的童年。
同本雅明一样,赵丽宏以一个孩子的视角,用朴素却细腻的文笔,书写的不是传奇故事,而是那个年代童年的场景、风物、心情与氛围。这样的文本,在本雅明时代儿童文学的版图中,都属于不一样的风景,在今天,就更显得写法异样。因为,眼下儿童文学特别是儿童小说,不是故意蹲下身子,乔装打扮成童年,就是高架着身板,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和午后品茶的姿态,回顾品味童年,操着大人的腔调,贩卖大人那一套成长哲学,作传奇或离奇甚至装神弄鬼状的,实在太多。如此矮化和高拔这样两类,几乎成为儿童文学中童年的叙述主调。赵丽宏的这部《童年河》,却以另一样的叙述方式,令人惊叹地抵抗这样目前儿童文学的既定模式,努力使童年得到本真质感的还原。
儿童文学中的主角,一般是儿童,但在很多儿童文学作品中,主人公孩子背后往往有大人的隐身。《童年河》不是,它的主人公雪弟,就是一个从崇明岛乡下来到上海的孩子,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他始终是一个孩子,并未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赵丽宏以风格化的书写,完成了对雪弟人物的塑造,也完成了对那一个时代童年的勾勒。
我之所以说这样的书写是风格化的,是因为赵丽宏所选择的书写方式,和本雅明类似,有意避开了外化的情节式的惯性,而采取了内化的散文式的点彩晕染,更注重的是细节和心理。在这里,多年散文创作的经验帮助了他,成为这部小说别具一格的强项。小说中,初来上海的雪弟,一系列关于景物的描写,无论是河水、芦苇还是声音,在雪弟潜意识中与乡下景物的对比中,真实而巧妙,又极有层次感,完成了雪弟从初闻海关大钟那个陌生的“上海的声音”,到重逢亲婆时“家的声音”的过渡。这种过渡,不仅是城市与雪弟的相互融合,更是以心理促进小说内在情节发展的动力。这样的书写方式,在当今儿童文学中还是非常别致而值得称道的。
接着,雪弟在家里白墙上画画,养蚂蚁,尿床,探访鬼屋,偷吃苹果,老猫死后为其画像,接到彩彩的来信后爬上房顶,看到母子两只猫如白光在黑暗中融为一体……写得都非常精彩。特别是尿床和苹果两节,朴素至极,细腻感人。亲婆从乡下来到上海,雪弟再不怕尿床了,夜里,亲婆会用尿盆接他尿尿,在嘘嘘把尿的声音中,雪弟闭着眼睛痛痛快快地尿了出来,“水流进尿盆,叮叮咚咚要响好一阵,这声音,有时会把雪弟惊醒,他睁开眼睛,看见了站起面前端着尿盆的亲婆,亲婆总是对着他笑,还会开玩笑说:‘尿这么长,像牛尿。’雪弟也迷迷糊糊地笑着,撒完尿,拉起短裤,扑倒在床上,过几秒钟就又睡着了。”写得如此亲切温馨,是因为那样地吻合孩子的心情与心理,让孩子会心会意。
难能可贵的是,小说并没有完全沉浸在这种细节与温馨的把玩或咀嚼之中,而使得小说的格局变窄。小说很好地完成了对那个时代背景的勾勒,同时,又没有将那个时代水发海带一样生发出许多离奇的情节出来,蔓延出小说之外。雪弟刚到上海看到家里哈琼文那张女孩手捧鲜花骑在母亲肩头的招贴画,卖收音机的商店里播放的“社会主义好”的歌曲,以及吃喜鹊、苹果和饼干的心酸,和彩彩的一家被遣送回乡的无奈,还有从大世界跳楼的那个修霓虹灯的工人……如本雅明不动声色地勾勒出1900年前后的柏林的时代一样,赵丽宏细致蕴藉,又恰到好处,很有节制,抒发了从解放初期到反右到饥饿时期以及对上海历史缅怀的那个年代的复杂丰厚的感情。它们不仅成为小说的时代语境,也成为了雪弟成长的生活背景,使得这部小说有了宽阔的延展性。
小说也有不足,主要在童年的书写中没有将成人的我们自己完全剔除。这在雪弟初来上海迷路后,雪弟关于有骗子也有善良人各种各样人的感慨;养蚂蚁之后,雪弟关于没有什么比自由更为可贵的收获;在大世界看到顶碗少年的杂技之后,阿爹“做任何事情,要紧的是坚持到底,不要放弃”的教导,都有所表现。它们基本上脱离了雪弟自身,是我们大人忍不住跳将出来在自说自话,对于一部纯净的童年小说,多少有些伤害。
【篇八:童年河读后感】
童年就像一条小河,从你生命的河床里流过,它留得那么缓慢,又那么湍急,你无法把它留住,它的涟漪和浪花会轻轻地拍击你的心,让你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没有长大。
寒假,我读完了赵丽宏的一本好书————《童年河》。主人公雪弟在农村长大,习惯了与亲婆一起生活,阿爹却突然带他去上海,他的生活被改变了。雪弟要面对新环境,结交新的伙伴,认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许多新的事物。他在图画课上展示自己绘画的天赋,与伙伴们一起探访鬼屋,和阿爹一起去大世界,偷吃了阿姨送来的苹果,奋不顾身下水救人……这些构成了雪弟五彩缤纷的童年。
我的童年与雪弟并不一样,我从小在镇江长大,从没离开过镇江。我也喜爱画画,却没有雪弟画的那么好。2009年12月26日,是一个值得怀念的日子,我和妹妹参加了小青蛙故事大赛,看着台下一双双期待的眼睛,我的心像小兔子一样怦怦直跳,用流利的普通话与妹妹一起讲述了了这个故事,表演完后,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第一次体验了付出与收获的喜悦。2011年9月,我进入了江滨实验小学,循循善诱的老师,调皮的同学们,宽阔的操场,在这里,我们一起成长,一起欢笑……2014年3月,我十岁了。我来到这个世界九年了,我在童年生活中学会了坚持。绝不会像以前那样,学了2年的钢琴,却因为没有坚持,没有毅力而放弃。现在的我,练习双飞,一定会坚持学下去,直到学会为止。我在童年的友谊中学会了助人为乐,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拉她一把。我在童年的磨炼中学会了善良,在下雨天,遇到没带伞的人,将伞和她一起用,送她回家。
童年生活中,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童年是美好的,童年的我是天真的。总有一天时光老人会带走我的童年,我会长大。但我会珍惜珍惜那美好的岁月,珍惜那美好的回忆,珍惜那美好的童年!
小河对大海充满了无限的想象,我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遐想。
《童年河》中的雪弟从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她们一起养了一只可爱的猫叫“芦花”。雪弟喜欢画画,而且最喜欢在奶奶家门口的桂花树下抱着芦花画画。跟他相似,我总喜欢坐在姥姥家的大槐树下读书。
那是一棵古老而历经沧桑的古朴大树,粗壮的枝干上布满了皱纹,茂密的树叶遮住了天空,树根已经从地下显露出来。虽然这棵老树经历了风风雨雨,但他仍傲然挺立在门前,为谈天说地的人们献上一片浓浓的树荫。
晴天时,我总会拿着一本书坐在树根上静心阅读。鸟儿在树间唱歌,风姑娘吹拂小草发出“沙沙”的声音。偶尔我会抬头,透过树叶间隙看那蓝蓝天空,白白的“棉花糖”。小猫会依偎在我的身旁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姥姥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给我缝衣服。春天万物复苏,夏天绿树成荫,秋天花果飘香,冬天白雪皑皑,四季不停地变换,唯一不变的是那棵陪伴我的大树和那颗永远不变的读书心。
当读到雪弟将要离开他的奶奶去大城市时,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他再也看不到树上的鸟儿,地上的小草,水中的芦苇,活蹦乱跳的小鱼以及身边所熟悉的一切。雪弟坐在河边静静的想着,留下了不舍的眼泪。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抱住身边这个陪伴我成长的大树,害怕有一天会失去它。在我小的时候,周围并没有和我一起玩耍的小朋友,在我寂寞的时候我有好多的话都会对这棵大树说,它知道我所有的秘密。它就像我的一个知心朋友,它就是我成长的标记。
学弟从农村来到城市,面对一个陌生的环境,他有些不知所措,像鸟儿离开家一样。
忆往昔,我曾离开姥姥去了一个我完全不知又充满了幻想的地方,虽然能和爸妈在一起,但是不知道未来在那儿会发生什么。
雪弟对奶奶很思念,我对姥姥也很思念。在这儿我有好多小伙伴,但他们嘲笑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我便与这些人出现了隔阂,心中无比想念家中的姥姥和那日日夜夜陪伴我的大树。
我在城市里生活了几个月后,曾问爸爸说:“我什么时候能回家?”爸爸说:“过年的时候。”于是我盼望着过年,因为那时我就可以重温旧梦。
雪弟盼望着回家,想念奶奶和那只芦花猫,雪弟的愿望没过多久就实现了。但他回到家后,令他想不到的事一件件的发生了。芦花猫死了,奶奶走了,雪弟唯一的依靠没有了,他心中的坚强告诉他不流下眼泪,但那份坚强已经支持不了了。
读到这时,我突然放下手中的书,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身边这棵长得茂密粗壮的大树。我站起身来四处张望姥姥的身影。很令我失望的是,我没有看到姥姥,心中很害怕,就四处奔跑着去找姥姥。当我垂头丧气并夹杂着害怕的心情回到院子时,看到姥姥正坐在椅子上晒着暖暖的太阳。她闭上眼睛享受着阳光,阳光照在姥姥花白的头发上闪闪发光。我慢慢地走近姥姥蹲在姥姥身旁一起享受着阳光的照耀。
雪弟,坚强。我,幸福。
【篇一: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篇二:《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写的长篇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高尔基就生活在这种恶劣的环境里,可是他还是那么努力,坚持,奋斗!
高尔基的小名叫阿廖沙,他自幼丧父,跟随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脾气暴躁、有贪钱的人。主人公阿廖沙常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产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都是阿廖沙幼小童年的悲痛。
我和阿廖沙对比,我远远比不上阿廖沙。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吃得饱,穿得暖。可我常常抱怨父母不能满足我这,满足我那。真是一个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啊!
看了《童年》这部小说,我深受启发,也更加懂得了孝顺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幼弱的好孩子!
【篇三:童年读后感作文】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篇四:《童年》读后感】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
【篇一:我的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一朵芳香四溢的花,是一个装着小秘密的五彩缤纷的宝盒,是一条清澈透明的小溪,是一个激荡着欢声笑语的美梦……
看了佚名的《我的童年》之后,我不由得发出一阵惊羡声:“多么快乐的童年啊!多么纯真的欢笑啊!多么淳朴的乡村生活啊!多么独特的拜年习俗啊!”
看到这么美好、快乐的童年,自然也勾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妈妈正在炒菜,可炒着、炒着,却发现盐用完了。不用说,这买盐的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我急冲冲的买回盐,拆开一看,中间好像夹杂着一些黑不溜秋的脏东西。于是我就决定来“洗盐”,把脏东西洗干净。我把盐倒进一个盆里,拧开水龙头,学着妈妈洗米时的样子,不断的搓起盐来。看着盆中的盐变得又细又白,我的心里喜滋滋的!我慢慢倒掉盆里的水,可一看盆里的盐,只剩下了一小撮,这可怎么办?我急得团团转,眼泪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妈妈闻声过来,一看,竟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后来,我才明白,盐是不能洗的,它会溶解在水中!
是啊!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五彩缤纷的,都是丰富多彩的。这是我们每个人最宝贵的回忆。我们也要把这些回忆珍藏起来,让它成为我们记忆匣子中最美丽的一颗明珠!
【篇二:《我的童年》读后感】
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泪水打湿了衣服。真的,我没想到自己会反应如此强烈。或许故事感动了我吧。
作者说,她的父亲脾气极差,动不动就骂人,而且都是不堪入耳的话。每一次她都感到这是一种巨大的侮辱。她还说她最记得一次,她的父亲冤枉她看电视,就破口大骂,让她去跳楼,让她去死,更过分的是,他还骂自己的女儿是“贱女人”。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父亲!我气极!我哭了。泪水畅快地流淌着,仿佛要洗涤我的心灵。
她的母亲,是一个很自以为是,很骄傲的女人。我深深地感受到她的很无奈!她有三个弟弟,要知道她的工作量和责任,是多么重大。那次,她因为忍受不了母亲的冤枉,顶了母亲一句话,就母亲被骂得天翻地覆:你怎么这么懒,弟弟的鞋也不洗,要他们自己洗,你还是个女的吗?
在家里,所有的家务都是她做的,至于她弟弟的鞋,要说他们会洗,也是没可能的。那次,母亲当着舅舅的面这样骂她,她没还口,没争辩什么。因为她知道,她永远都是父母说了算。只是她的心突然撕心裂肺的痛。
这样的日子数不胜数,但她真的很坚强,她对自己说:我要努力,考到不回家的学校,你会快乐的。依靠这个信念,她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她相信自己会过得很好很好。
真的不知该如何评价这样的父母。我明白这种无奈,因为我们还需要家长,只有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真的是这样吗?有时侯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我也知道自己也不过如此,我没有太大的能力去养活自己,但我清楚我要学习,学习慢慢独立,直到我考到离开家的学校开始,一切都将会改变。尽管我还是要依靠他们,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童年。
【篇三:我的童年读后感作文】
《我的童年》这篇散文是我国现代着名女作家冰心回忆录童年时所写的,这篇文章以记叙文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冰心值得怀念的童年,冰心的童年非同一般女孩子的童年,由于她的父亲是一位海军将领,环境的影响把童年的冰心,造成一个“野孩子”,丝毫没有少女的气息,她的童年几乎是穿着军装,在海边,军舰上度过的,他所接触的人,除了母亲外,也几乎没有一外女性,冰心的童年像男孩子一样淘气,玩具从铲子人沙桶,进步到蟋蟀同风筝,于家人种花养狗,晚上与父亲看星星,从小就爱好学习的冰心当然也忘不了读书学习,而且还得了个“好读书,不求甚解”的习惯……
这样的童年让冰心养成了恬淡“返归自然”的习惯,让她在任何环境下都能自足,知足。
读了这篇文章,我看到冰心在那特别的童年中所经历的一切,让我感到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很珍贵的,因为它只有一次,而且在我们的童年中,我们会看到许多,感到许多,并且懂得很多。
冰心的童年,父母给她了一个快乐清洁的环境,我们的童年,父母们也同样给了我们许多适应我们成长的环境,让我们在健康中成长,在童年中,我们要在我们所生活的环境中发现,寻找,这样的童年才是有收获的。
文章的最后,冰心说“我尊敬生命,钟爱生命,我对于人类没有怨恨,我觉得许多缺憾是可以改进的,只要人类有决心,肯努力,”我想这句话大概就是冰心童年的收获,也可能是冰心所要告诉我们的。
【篇一: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
《十四岁的森林》这本书的很多都感动了我。正如作者所说。
作者董宏猷在后记中曾说过他一上大老岭,已经入那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便觉得格外地亲切,便觉得这一座山那一座岭都似曾相识,仿佛前世来过,仿佛前世就是山中的一只大老虎。大老岭迷人的风光吸引了他,大老岭人的淳朴、热情、真挚打动了我。
我认为最能打动作者的不止这些,而是书中所写到的创业者们,当时他们大多数才13岁、14岁、15岁,都是和我差不多大,都是尚未读完初中或初中才刚刚毕业的少年们。
他们是60年代的少年们,13岁14岁便已远离父母,到这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开始艰难困苦的人生跋涉了。而我们呢?不就是90年代的少年吗?90年代的少年在这样的年龄,正娇嫩着宝贝着,连出家门、过马路都令父母担心。同样都是少年,和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认识认识90年代孩子的幸福生活,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
【篇二: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
读完《十四岁的森林》,我很惊讶有很佩服书中主人公们的生活以及对待生活的态度。这本书讲了8个15岁左右的少年,因为家庭贫困或者想锻炼自己,来到了黑风岭林场,开始了各自艰苦的生活。
他们在相识的过程中,渐渐地成熟了,开始学会互相帮助。在砍柴,植树,背米,抗争暴风雪,森林救火等事件中展现了他们过人的勇敢与坚强。一个个感人的画面都令人潸然泪下。在暴风雪的晚上,因为同伴发了烧,他们去叫了医生,因积雪太厚,医生和助手行走十分艰难,而一个男孩想出办法把床拆了,用木板一块块移着走;在一个男孩在砍树时,因反弹砍伤了自己的手背,血管也砍断了,鲜血喷涌而出,大家做了一个担架,抬着他去医疗中心。一路上,大家都悲痛不已,特别是听到医生说如果不快点走男孩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大家都泣不成声,终于把他送到了医疗中心。在最后一次救火时,所有的食肉动物,食草动物都逃跑了,而这些少年们却用自己的身躯奋勇扑向了火场,都是血肉之躯,都是森林之子,都是地球上的生命,但是当大火吞噬着森林母亲之时,人与兽便泾渭分明地区别开来,一对互相爱慕的男女青年双双牺牲于火海,还有一个14岁女孩也葬生了火海,为故事画上了一个凄美的句子。
他们是60年代的少男少女,涉足未深,只有十几岁,就已经离开了家乡来到了那荒芜人烟的原始森林里,开始他们艰辛的青春旅程。反思如今的青少年,出生在幸福和平的90年代00年代,同样正值青春的年华,却处处被父母照顾着,呵护着,连出门,过马路都得担心着,几代人的差距如此的大,我们应当珍惜所有的幸福生活。
这本书值得我们珍藏!
【篇三: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作文】
读完《十四岁的森林》,我很既惊讶又佩服书中主人公们的生活以及对待生活的态度。
本书讲述了八个14岁的少年或者因为家庭贫困或者因为想出去锻炼自己的目的,从不同的地方来到了黑风岭林场,开始了他们的艰苦的生活。
没想到来这里的第一天,他们就遇到了狼。于是这些孩子就有了不同的表现。有的吓得哭,有的害怕,有的对此不屑一顾并夸下海口,只有一个年龄稍大的孩子很镇定的把门槛放下并堵住门,最后狼被一个场长打死了,危机解除。孩子们一起经历了第一次磨难。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又是对这些孩子们的考验。那天,大家在山上砍树,一个叫周贱货的人砍树时,弯刀一下子被反弹回来,打在他的左手背上,血管和筋被砍断,鲜血直流。大家慌慌忙忙把他往山下送,可是途中却遇到了暴风雪。这暴风雨来势凶猛,一脚踩下去能没到人的胸部。其中一个男孩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自己的床全部拆掉,然后一块接一块的木板在雪地上流动,形成一座流动的铺板桥。就这样,大家小心翼翼然而又艰难的挪动着,凭借着大家的一起努力,终于把受伤的周贱货送到了医生那里,因为送的及时才保全了他的手。这件事让这些孩子们更加团结,更加的友爱,更加的珍惜在一起的日子。
【篇四: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
莽莽的原始森林,连绵的山山岭岭,偏僻的深山老林。上个世纪60年代,一群知识青年从热闹的城镇来到这片蛇虫猛兽出没的森林,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14岁,而历史让他们不得不经受种种磨难。茫茫大雪中遭狼袭击是磨难的开始,救火中不幸遇难为这个故事画上了一个凄美的句号。
当这些少男少女走进这片森林,他们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段新的跋涉,在艰苦的环境,他们一起背米,砍柴,造林,斗虎,猎野猪,救同伴,在挑灯夜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地与困难作斗争……这些使他们逐渐变得勇敢,变得坚强。他们让我看到了青春满腔热血的战斗力。他们曾经也和我们一样,在家娇生惯养,磨砺让他们成长,让他们成熟,让他们成为守卫森林的钢铁卫士。
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打破了森林的宁静。面对熊熊燃烧的火焰,他们没有畏惧,没有退缩,没有片刻犹豫地冲进了火海,火被扑灭了,却有人牺牲了。不管是烈士的孩子,还是匪首的孩子,他们都是森林的子女,“森林不需要墓碑”,他们化作了森林的一根草,一棵树,一朵花,一阵风,一眼泉。他们永远都是14岁,他们的生命与青春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和森林一样朝气蓬勃。他们的精神,就如同这片森林,永垂不朽!
14岁的我们,如同娇嫩的花朵,活在绿叶的保护下,经不起风吹日晒;十四岁的他们,如同挺拔的青松,撑起绿色的屏障,在冰霜雨雪中昂然保护着森林的一草一木。我们还是未踏入社会的学生,在教室的战场上,有的锐不可当,奋勇冲锋;有的士气低落,虚度光阴。而他们是创业者,靠自己的努力生存,他们每个人都是战士,都是另一个保尔,他们用行动诠释了青春。“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就是磨难给他们最大的抚慰。
他们和我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不同,但人生给我们的课题与挑战是相同的。他们经受的磨难,对我们来说虽很遥远,但当命运不得不把这种磨难加到我们身上时,扪心自问,我们能否向他们一样承受磨难?
【篇五: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
十四岁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当我们十四岁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那,那么《十四岁的森林》的“十四岁”到底是什么呢?
《十四岁的森林》讲述的是文化大革命时,一些十四岁的知识青年来到黑风林场,建设古老的原始森林的故事。他们在相识相处的过程中,渐渐地成熟,开始学会相互帮助。在背米、砍柴、植树、抗争暴风雪、森林救火的等事件中,展现了他们过人的勇敢与坚强。那一幕幕催人泪下的画面令人刻骨铭心,在最后的一次救火时,一对互相爱慕的男女青年双双牺牲于火海中,为故事画上了一个凄美的句号。
我认为最能打动作者的不止这些,而是书中所写到的创业者们,当时他们大多数才13岁、14岁、15岁,都是和我差不多大,都是尚未读完初中或初中才刚刚毕业的少年们。
他们是60年代的少年们,13岁14岁便已远离父母,到这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开始艰难困苦的人生跋涉了。而我们呢?不就是90年代的少年吗?90年代的少年在这样的年龄,正娇嫩着宝贝着,连出家门、过马路都令父母担心。同样都是少年,和他们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迎接暴风雪的片段:北风呼呼地刮着,发出凄厉的呼号,大雪倾盆般下着,森林里却还有三条鲜活的生命正危在旦夕。那些青年不顾自身的安危,在厚实的雪地上铺了一条生命通道。对!真正的英雄不是书本、电影里描绘的一脸冷峻、满眼深沉的彪形大汉,而是在一天一天里,一步一步中接受磨砺的平凡人。只有坚强承受着生活的磨难的人,才能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他们做到了,他们没有健壮的体格,却有砸不碎的意志;他们没有投机取巧的习惯,却有克服困难的毅力;他们没有获得更多的赞美,却是一道打不破的钢铁长城。
读了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坚强的人,怎样才能经受暴风雪,最终见到鲜艳的彩虹。有的人一路平坦走过平淡一辈子,而有的人却向坎坷的路前行而获得非凡的成就。这让我不由想起了保尔·柯察金,他受尽了战争的折磨,双眼失明,下肢瘫痪,但他没有丧失生活的信心,坚强地活下来。我希望自己能成为遇到困难不退缩的人,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坚持不懈,做一个坚强的人。
【篇六: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
由作家董宏猷所着的《十四岁的森林》,讲的是五十年代一群十四岁到十七岁的少年为了养活家人自愿到黑龙潭当林场工人的故事,他们在古老的原始森林中懂得了许多知识,也发生了许多故事。这些少男少女有的多才多艺、有的聪明伶俐、有的英勇豪迈,他们在茫茫林海间上演了一场场绚丽多彩、感人肺腑的故事。
他们在伐木期间,用他们那磨的闪光的弯刀,战胜了裤裆蜂、山蚂蟥、长满小而密尖刺的“老鼠子刺”、有着似铁锥的一下子能把几层衣服椎穿的大刺的“牛王刺”和一长一丛一片能把刀弹飞的箬竹。面对满山的草丛灌木荆棘箬竹,孩子们并不害怕。凭着手里两把沉甸甸的弯刀和坚强的意志,照样把阻挡他们的一切阻碍扫平(珍贵树木除外)。
在书的最后,刘剑飞、王小梅和林秀英因救火而牺牲了,林秀英的爸爸是一名烈士,被柳八爷开枪打死了。刘剑飞竟然是匪首柳八爷的儿子,烈士的女儿竟然爱上了匪首的儿子,当林秀英知道刘剑飞是柳八爷的儿子时,她陷在这段感情中不知所措。在救火行动中,她被大火烧到,刘剑飞赶去救她,但两人最后一起牺牲了。
他们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感动了我。我们的祖国不正是需要这样团结一心,不怕困难的少男少女们吗?现在的我们不用去森林中伐木,但要把知识当作更大森林,求知的欲望和学习的毅力是我们手中的“弯刀”,把阻挡我们的障碍扫除,学好本领,长大以后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七:十四岁的森林读后感】
《十四岁的森林》有她深沉的历史背景,这点对不同生活背景的读者是必须特别提醒的是廿世纪末青少年文学之中最令人感动、最能燃烧热情的一部伟大壮
【篇一:《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300字】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觉得这真的是一本能够启迪人生的好书。
《鲁宾逊漂流记》写的是鲁宾逊不顾父亲的劝阻,决定要出海经商。有一次被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到巴西经营蔗田与糖厂。四年后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其它船员都葬身鱼腹,只有它一人幸存。他漂流到一个荒岛,一人在岛上造屋,种地,喂羊,造船。后来,从野人手中救出一个将要被杀的人,取名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但他还念念不忘他的“领地”,还专程去“观察”他“领地上的居民”,并带去一些必须品,使荒岛富了起来。
虽然,文章是想像出来的,但文中鲁宾逊乐观向上,不折不挠的精神,真得值得我们学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该如何面对,鲁宾逊就是榜样。
【篇二:《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4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国的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漂流记》,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我的心就似乎飞到了遥远的印度洋,在海上跟勇敢的格列佛乘风破浪,经历着一次又一次不平凡的旅行。
格列佛是一个英国的随船医生,更是一名勇敢的探险家。他去过许多地方,有团结友善的小人国,有热爱和平的大人国,有信仰占星学又有点忧天的飞岛国。
每去一个地方,他都会遇到很多危险,但他总能化险为夷。格列佛的一生是精彩的。
当然,我们的生活没有格列佛那样刺激、离奇,但我们却不能没有格列佛的勇敢精神。记得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去上海东方绿舟玩。我去走刺激的“勇敢者之路”。在走独木桩的时候,由于我没有控制好平衡,从独木桩上摔了下来,擦破了一大块皮,在我想放弃时,我想起了格列佛,于是,我忍着疼痛,走完了全程,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
只要学习格列佛的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灰心、不绝望、坚持努力的精神,就一定会胜利!
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篇三:《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500字】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触,但是,令我感受最深的是:学会生存。
鲁滨逊独自在孤岛上,什么都没有。他就去破船里找吃的。然后还去打猎,把羊群养起来,还自己种小麦,给自己粮食吃。
他在岛上生存,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他可以在这个孤岛生存下来的原因,靠的是坚持。他靠着坚持,不怕劳累地去锯木头造房子,去打猎,种小麦,这是为什么?可以说,他之所以可以生存下去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跟我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我遇到丁点的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下象棋,只是死了一只兵就认输。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生存下来,考得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生存的能力。那次爸妈不在家,三餐都要我自理。但是我又不会做饭,于是,我想,我不会做别人会做呀!于是我就到大饭店里吃了。但是,假如我不能去大饭店,有钱也买不到饭,那我该怎办么办?我又不会做饭,那就得饿死?现在的孩子必须学会做饭,学会生存技巧和本领。
一个人没有了生存能力就等于没有了自理能力,还不如说是没有生命!你想呀,一个人没有自理的能力,就等于不会做饭,那就肯定饿死。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来到了这个岛上,该怎么办?是退缩,等死,还是像他那样,学会生存,永不放弃?我想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学会生存的本领的。
【篇四:《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自从我读完《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后,使我大开眼界、感慨万分。我感到鲁滨逊有点傻,因为他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自己漫游四海。他父母语重心长的再三劝说他,因为他的哥哥在战场上牺牲了,不想再失去一个孩子。可鲁滨逊顽固不化、一概不听,只想游荡四海。又一次,他私自出海。
在一开始是一路顺风,可后来风势越来越大,把船上的水手和自己吓的精心胆颤。只见海面波浪滔天。忽然,一股大浪向他们的船袭来,把船给打翻了,船上的人都淹死了,可鲁滨逊却九死一生。那船被海浪送到了一个岛上,鲁滨逊爬到那个岛上,后来,他没有放弃生命,继续好好的活着。他现在一无所有,他把船上的枪支弹药和能吃能喝的东西搬下来,先补充饥饿。他有把剩下的东西搬到一个山洞里,他当时有些恐慌,因为他生怕岛上有猛兽来袭击他。这时上帝大发慈悲,这个岛上不仅没有野兽,还有野山羊和常见的鱼,而且肉还相当好吃。由于长期不杀野山羊,浪费了许多弹药,鲁滨逊就设陷阱捕捉山羊,让他们在自己设的围栏里生儿育女,繁殖后代,这不仅节约弹药还节省力气。
在这一点,我很敬佩他,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用自己的聪明才华、对生活充满信心、不放弃的精神时时感动着我。每当我读到他自己自立的时候,而我,因一次爸爸妈妈中午没回家,自己不会做饭而饿肚子。还有,他不要生活上是而放弃生活,而我,却因遇到生活上的一点挫折就退缩,因此,我要向鲁滨逊学习。
鲁滨逊的那种精神,将永远流到人们的心中。
【篇五:《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700字】
《鲁宾逊漂流记》,这是一本男孩、女孩都必须读的“人生教科书”。它出自英国作家笛福的笔下。这是一本能够给人以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再次回想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经历,我的心里便升起一种深深地敬佩之情。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和绝望之后,他凭借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精神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的搏斗,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其他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过起了野岛般的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一只鹦鹉和一只狗,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能生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鲁滨逊从落难到返回英国,时间竟长达20年之久,这令很多人匪夷所思。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我便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一件事情,那天,爸爸妈妈有事去了济宁,把我一个人留在了家里,家里的饭菜也只够半天吃的,我也不会做饭,怎么办啊,我心里很着急,决定豁出去了,便来到了厨房,看到有些米和豆子,我想:不如就做粥吧,可是煮了好大一阵也没有做成,最后竟然让我给煮糊了,我放弃了,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他在一座几乎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都没有放弃,而我却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难就失去信心,不行,我要坚持,不能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煮好了粥,战胜了困难。
读过这本书,我深深地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处险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同样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练就生存的本领,学会自力更生,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
【篇六:《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800字】
提起鲁滨逊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逊飘流记》文中惊心动魄的场面。
《鲁滨逊飘流记》讲的是鲁滨逊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荒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七年又两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激烈的战斗,最终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逊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文中有一句话我感触很深:“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生还要可怕一万倍。”这说明,如果你惧怕危险,那你永远也无法战胜危险。同样,一个拥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是在逆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英雄,一个成功者。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篇七:《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有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无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到:“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不成功绝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上,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的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的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篇八:《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生存,写在纸上是多么渺小,种在心里却是如此伟大,就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很久以前,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个无名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创造了一个奇迹。二十八年!你也许会说,在一个荒无人烟又缺乏物资的岛上生活一天都难,更何况二十八年!那你就错了,鲁滨孙靠着自己的智慧与信念,在这个岛上获得了很多令他终生受益匪浅的“东西”——在困境中如何生存。在孤岛上活一天都难的人,是习惯了骄奢生活和荣华富贵的人,是头脑简单而不会生存的人。但鲁滨孙则在最简陋的生活中,最恶劣的环境中,让人明白了什么叫不可思议,什么叫把不可能变为一定能。在困难中像鲁滨孙这样的人,才真正具备自强自立的精神,才真正赋有像金子一样耀眼夺目的智慧。
书中讲到“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是事情。”这就是生存的一种方法,只有让它在心田里深深扎根,才能从根源上打倒困难,解决问题。老天不会事事让你顺心,事事让你毫无阻碍地走向成功的阳光大道。它只会默默为你开一条小小的“缝隙”,让你自己费九牛二虎之力把这条“缝隙”凿开来,然后才能畅通无阻地走向光明。当然,在凿与不凿的抉择中,选哪一种就是自己是否具备信念的问题了。
在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所以要学会生存,学会解决。就在前几天,我照例坐公交车回家,可是,不小心上错了车,坐到别站去了。我不知所措,着急得都要哭了。但一想,鲁滨孙能在一个荒岛上战胜重重困难,并顽强地生活二十八年,那这么点儿小事又有何难呢?于是,我便去商店换了零钞,并打听回家的车,就这样,困难就解决了。如果你和我一样,碰到类似的问题,千万不要因为坐错车而哭泣,而觉得倒霉。其实,恰好让你学会了生存,让你亲身感悟到了如何去面对你精神上的“大敌”。
桑兰是一名中国出色的体操运动员。她在纽约第四届友好运动会上,不幸摔跤导致高位瘫痪。但是,她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脸上灿烂的笑容丝毫没改变。她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许多困难,并通过医生和自己不懈的努力,病情大大好转,在生活方面越来越独立。桑兰是多令人敬佩啊!她知道生存,她知道人生虽然坎坷,但只要努力,一定会有憧憬的未来。拉克司内斯曾经说过“眼泪无法洗去痛苦。”是的,当你面对那漫长而冷酷的黑夜时,哭泣、着急是无用的。只有靠自己,靠自己想办法生存下去,才能迎来美好而温暖的光明。
为了更好的明天,让自己在困境中学会生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