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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6篇

时间:2017-01-05 来源:读书笔记 点击:

活着读书笔记篇(一):活着读后感500字

【篇一:活着读后感】
每天看着太阳,感叹道:我还活着,真好。活着如此美好。
我欣赏活着,活着如此美好,活着如此快乐。我看过余华作家写的《活着》,讲了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三年自然灾害、文革等等。以及福贵晚年对生命平静和自然的态度。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当你走出困难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挫折并不可怕。
当你帮助他人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帮助他人是多么快乐。
当你功成名就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成功是多么骄傲。
霍金是一位不幸而又幸运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使本来年轻时就患了绝症的他,冲破了一切困难,成为了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受到世人的赞美。是什么使他成功的呢?是乐观地看待生活,体验生活。
当小小的嫩牙抽出枝干;当新生儿发出响亮的哭喊。当病人已经康复。当鱼儿在水中快乐地嬉戏,当鸟儿在枝头发出婉转动听的歌声。就会感到,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这一切都预于着生活的美好,美好的生活永远伴随着我们。
郭沫若曾说过:“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就让我们过得快乐,活的美好吧。
【篇二:活着读后感】
这几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部余华写的作品《活着》。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里面的主人公福贵一生中曲曲折折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一个贫穷的农民,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要什么有什么,但由于好赌全输给了龙二,导致家里破产。后面他的所有亲人都先于他过逝。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他破产后遇到很多困难,亲人也一个一个的去逝,但是,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后面解放了,龙二是当地地主,被枪毙了。福贵听说龙二被枪毙,对自己说,“龙二是他的替死鬼,要不是输给龙二,死的就是他,虽然破了产,但他还能活着。”如今还活着,村里的人都说,他跟那头牛是两个“老不死”。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抱怨老天的不公平。有些人出生在富裕家庭,有些人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但富人有富人的快乐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和烦恼,富不富裕这不重要,而是要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人只要是好好的活着就是富裕的,因为我们还有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能吃饱能穿好的话,那你更富裕了,因为如今还有地区吃不饱的穿不好的人很多。不要抱怨不公平,只要好好活着就好。而且对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一点,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你的。
【篇三:活着读后感作文】
寒假中,我读了《活着》此书。当我初次看到“活着”二字时,心中充满了疑惑。活着是什么?是享尽荣华富贵?是一事无成?还是遭人欺凌?这些都不是。于是我带着满腹疑问翻开了书。
在那个黄昏,老人福贵,向作者余华讲述了自己传奇的一生。带有些许无奈,又带有些许悔意。老人的一生是坎坷的,他年轻是只知道吃喝赌嫖,因此,他家从大户人家变成了穷困的农民,不知哪修来的福气,他找了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就在他悔改后却又被抓去做了壮丁,被放回来后,他本想默默的度过晚年,可他命运坎坷,本该经历的几代同堂,却变成了福贵眼睁睁的看着他仅有的六位亲人相继离世,只留他孤单一人在世上独活。
合上这蓝皮书,强忍住眼泪,我心久久不能平静。福贵的一生是一个奇迹,一个所有人都不愿经历的传奇。在那乱世中,福贵经历了文革、自然灾害和生活打击。这么多困难,这么多平常人经历不了的困难,福贵一个人挺了下来!其实,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穷苦人民的缩影。
我懂了,我懂“活着”二字了深度了!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活下来的生者。他们的肩上不仅多了责任,而且少了一个替他分担痛苦的人。但是,如果生者不肯接受现实,死者又怎能安息?所以,死者不能复生,生者要坚强的面对现实,像福贵一样生活下去。这样,死者才会欣慰。
“少年去流浪,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的歌声又一次想起在我耳旁。
【篇四:活着读后感】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着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篇五:活着读后感】
这几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部余华写的作品《活着》。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里面的主人公福贵一生中曲曲折折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一个贫穷的农民,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要什么有什么,但由于好赌全输给了龙二,导致家里破产。后面他的所有亲人都先于他过逝。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他破产后遇到很多困难,亲人也一个一个的去逝,但是,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后面解放了,龙二是当地地主,被枪毙了。福贵听说龙二被枪毙,对自己说,“龙二是他的替死鬼,要不是输给龙二,死的就是他,虽然破了产,但他还能活着。”如今还活着,村里的人都说,他跟那头牛是两个“老不死”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抱怨老天的不公平。有些人出生在富裕家庭,有些人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但富人有富人的快乐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和烦恼,富不富裕这不重要,而是要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人只要是好好的活着就是富裕的,因为我们还有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能吃饱能穿好的话,那你更富裕了,因为如今还有地区吃不饱的穿不好的人很多。不要抱怨不公平,只要好好活着就好。而且对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一点,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你的。
【篇六:活着读后感】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篇七:活着读后感】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篇八:活着读后感】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可以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一定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一定可以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这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

活着读书笔记篇(二):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一:活着读后感】
我到“书香驿站”后,第一本选的书就是《活着》,很有感受。
全书只有十万多字,粗粗浏览只需很短的时间。这一次,我是根据读书会的要求:一本书看两周。阅读中,我的同桌叫出声来:"彩荷,你怎么流泪了。"我也不知道,我的泪腺为何不自主地分泌。两周的阅读中,不记得流过多少次。从校园超市买的五包纸巾就这样不自觉中被消费掉了。阅读的启始,感觉是很难受,悲惨的命运怎么可以对一个人如此的不公平。后来感动之余更是感动,我也发现我流泪了。福贵的勤劳、善良、乐观、任劳任怨、坚毅及坦然、淳朴的品质不得不让人折服。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不寻常的一生经历。他的人生可谓是触目惊心。一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就如大磁场影响着小磁场。福贵也不例外,他的生活同样也变得动荡不安、波折不断。做少爷时的优越感,败家时的低声下气,意外地被抓去充军,参与解放战争,体会了新中国成立带来的喜悦。作者将许多事件都加压在他的肩上。还有,他的头上也不轻松:在大跃进时用铁锅煮铁,人民公社运动中吃大锅饭。文革十年中,他置身其中,观看现实的悲剧,在混乱阴暗的局势中,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一个纠心的经历没有结束,新的困境又摆在他的面前。如果我在那样的年代,我不知自已是否还能活着。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身边的亲人都一个个的先他而去。他心底的那种悲,那种痛,一定就如小蠕虫在他血液中繁殖,混合着是是非非在全身流淌,而他是如此淡定,坚持着,坚强地活着!
他应该抱怨社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他可咒骂现实的残酷。可是他没有。他忍受着生活中所有的艰苦与磨难,无奈与凄凉。命运给予他无限黑暗,他却回报以淡然,甚至在几年后,当别人讲述他悲惨的一生时,他娓娓而来,右眼中甚至还流露着诸多温情,似乎在说趣那些早已死去的人。人,应该好好活着,哪怕是一棵卑微的小草,没有花朵那般引人注目,但我们依然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小天地,依然会有供我们自由成长的阳光。其实,生活不难,是活着难;其实活着不难,是做自己难。
阅读《活着》,让我对我的校园生活的现状,对我的日后从事的护理职业有了一个新的思考。我们所在的校区没有新校区那般大气,那么富有现代化,但我们走在树荫下,聆听操场男生踢球的追赶声,我感到这难道不是一种享受吗?是的,我高中的同学去上海读名校了,难道我读护理就差人一等吗?职业无贵贱之分,关键是自己如何看对,如何去面对。我们的福贵在那样的环境都能好好地活着,读护理的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杞人忧天,去无病呻吟。当我们关闭自己心灵的阴暗之门,原来迎来的竟然处处是阳光。在此,我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余华写出这么好的着作让我收益。当然,也要感谢图书馆提供书香驿站,让我们读书,让我们交流。
【篇二:《活着》读后感】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篇三:《活着》读后感作文】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遇到任何事,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篇四:《活着》读后感】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篇五:活着读后感】
释卷静坐,合眼却是满心的隐痛。痛,痛他人之痛,《活着》里的主人公福贵失去了所有爱他的和他爱的人,夕阳西下,仅有一头老牛伴他左右,许是一生都要如此寂寥了吧,怎能不痛?痛,痛吾身之痛,活着,于我而言,究竟何等意义,竟是叫我哑口无言,怎可舒怀?
有书评称:余华在《活着》里要告诉我们的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作为一个正要展翅翱翔的四有青年,恕我对此点不甚认同。活着,如果不是为了某些人、某些东西而活着,那么人的诞生就是为了奔赴死亡如此简单吗?那痛其母亲十月怀胎,苦其父亲辛劳抚养,还不如不要来这世间走一遭罢了。
爷爷操劳一生,为党为国为民,虽然他始终未曾把家人或自己放在心中首位。团圆饭念叨家常时,面对家人的“数落”,他憨憨一笑,不发一语;再发言时,便是说起了他如何当好“开荒牛”的风光事迹,细看那混浊老眼,却有一泓清流淌过,洗涤了适才的复杂心绪。
爷爷活着,至少在他意气风发时,如果他仅是为活而活,那么,他还会不辞辛劳地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毫不存私地为国家贡献出他最大的力量吗?
我想,答案是不可能的。白云苍狗,人是脆弱的,当他无所依靠时,便失去了支点,是撑不住的。所以我宁愿坚信,人活着,一定是为了某些人、某些东西而活着,因为他们需要一个或更多的理由去让他们勇敢面对这本就悲惨残酷的世界;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好不容易的事。
那么,你还要问起《活着》的主题对错与否吗?
一本书能得赞评如此,其内定有乾坤,只看我们如何挖掘罢了。其实对于那句经典书评,我更愿意换个角度思考。
福贵失去了所有爱他的和他爱的人,夕阳西下,仅有一头老牛伴他左右,许是一生都要如此寂寥了吧。但,只是也许,谁也说不准以后的事。或许福贵在往后活着的日子里,会遇到一位像家珍的珍贵女人,会遇到一个如凤霞的可爱孩童,会遇到书中没有往下写的种种人事物。这样的或许,你能否定么?然而,死亡却可以肯定——绝对不存在“或许”。所以呵,活着是多么重要,因为当你以为你已一无所有时,其实你至少还剩下生命,而生命,往往就是奇迹的世外桃源。
我们不是福贵,我们无法得知作者没写的福贵以后活着的日子会遇到些什么事,但至少我们可以读懂作者极力传递给我们的积极信息,那就是——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即使我们失去了所有足以支撑自我之物,也要努力活下去。
所以,艰难苦痛如福贵,却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相比之下仍算幸福的我们,应该选择勇敢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人生无论甘或苦,活着本是最妙处。寥寥数笔,始终无法完全参透此书高深禅意,但求理个舒坦,抚平心上微痛淡痕,由是而已。
【篇六:《活着》读后感】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快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如果文章最后辄止于福贵老人一个人的继续生存,将失色不少,而作者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为老人福贵找了个伴:老牛福贵。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本书的境界也在此中进一步得到提升,在给了人们更多哲思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大海在汹涌过后终会变成一个安睡的孩子。
也许有人会说,简单的活着会很平庸。平庸?你们觉得福贵平庸吗?不!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注定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但他是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夕阳下的两个“福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悠然享受着“老不死”的幸福……
【篇七:《活着》读后感】
在忙碌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终于把《活着》这本书看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篇八:活着读后感】
小小的一本书,却有直击人心的力量。用最简单朴质的文字,镌刻了生命的沉痛与恒久。触碰着余华笔尖留下的每一个字符,我开始用虔诚的眼去反观自己的生命。
《活着》这部蜚声国际的大作,沉淀在薄薄的纸张里。但你分明能感受到它四两拨千斤的铿锵。我是个热爱文字的人,但其实我也很难说清楚什么是我心中的文学。这已经是个太宽泛的话题,没有人道破也没有人可以去道破。我只能说有些文字它可以反映出一些人的心声就够了,这已经构建了一个创作与鉴赏的平台。
突然想借用安妮的一句话: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
还记得鲁迅那个经典的铁屋子的比喻。醒着的人总比睡着的人痛苦,因为他要经历一种真实状态下的无能为力,看着死亡带走太多的同胞甚至也步步进逼自己,可是连呼喊的声音也都沙哑了。俯仰间只是一种千里凋敝的景象和如同死亡的在沉睡中的同胞们。人是有恻隐之心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该不该唤醒哪些还朦胧的人们。是让他们在安静中走进死亡还是让他们眼睁睁看着死亡带走自己却无路可逃?
真亦假时假亦真,难道生亦死时死亦生吗?我顿时感到语塞。因为沉痛背后隐藏着太多强大又难以启齿的力量。当然那是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战火纷飞,朝不保夕的日子里,人能活一天算一天。今天是不同了,可究竟又有多少不同呢?人们的精神世界里承载着还有多少足以支撑一个人的力量?这一点从当今的书店里便能瞥见一般——书店里的书是越来越多了,好的文学却是越来越少了。
当然,在这个历史巨轮向前奔腾时,顶礼膜拜的歌颂自不匮乏,但是属于这个时代的愤怒咒骂也早已不绝于耳。其中以李熬为甚。比起当年的鲁迅,可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那愤怒的叫骂声里有多少情感的真谛在其中?当年的呐喊,当年的愤怒是声声入耳饱含,其中的是深深的感情,对祖国的,对同胞的。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撕心裂肺中,鲁迅先生一刻也没有放弃那些还在时代中混混噩噩的人们。可是今天却是一个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来实现少数人利益的年代。人吃饱了喝足了变富了是不是也注定也要庸俗化一点呢?
好的文学是注定要引人深思的。或痛或悲或喜。但大多是凄凉的。因为悲剧总是更能给人深刻的启迪。在今天这个喜剧迅速庸俗化,幽默被搞笑取代的时代。悲剧似乎注定要承载更多的东西。
多久没有被感动过了?或者换句话说你有多久没有流过眼泪了?当然感动不是简单的眼泪就可以衡量的东西,真正的感动可以是无泪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欲哭无泪,更因为感动本身是丰富的。你可以笑着笑着就哭出声来。郭敬明曾说过他想写个故事让我们读着笑着却哭了。他写不出来,因为那些美丽浮华的文字背后独独少了深刻。
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
试过在看完一本书后那个夜晚彻夜未眠吗?如果有,起码表示那本书让你感动了。《活着》中的那位老人和老牛的对话此刻想起仍旧很心酸。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后还可以坦然的生坦然死?为什么福贵没有在苦难再一次压来之前就先倒下?为什么那个在黄昏中老牛与老人的背影可以让我温暖那么久?为什么越是苦难的人越要在苦难中活着?为什么?很多的疑惑盘旋在心头,无法释怀。难道苦难本身就是承受就是无奈?那生活的公平又如何体现?那么多的奋斗都抵不了一场意外?
人真的是脆弱得像一根芦苇,即便他是根会思想的芦苇那又如何呢?不仅仅也是平添许多无奈的喘息?《活着》我看了两遍。每一遍都让我泪如雨下。在深的夜里看着这样一本书,描述生活,描述苦难下生活的人,最后便成了描述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如果活着本身就为了活着,是不是有些太过残忍。可是又有谁规定过生活不能残忍呢?如果它残忍你就得在残忍中活着。
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余华在书的最后写着:“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圆灭圆生!圆本身为圆,它该在何处生又该在何处灭?如果说这个过程本身是一种轮回,就简单了很多。
一时之间,竟囫囵地码下了这么字,算是总结《活着》,也算是向余华致敬。

活着读书笔记篇(三):读书笔记大全

【篇一:《天狼》读书笔记】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篇二:《子夜》读书笔记】
《子夜》所概括的社会生活纷繁万状,事件如波,此起彼伏;场面如链,交叉出现;人物如星,忽闪忽逝,但整个人物事态的展开又条贯井然,纷而不乱。《子夜》蛛网式的密集结构,表现社会变迁的复杂内容,这种庞大结构所展示的组织人物与事件的办法之多,叙事角度的变化之繁,足以证明茅盾丰富的创作经验与对素材的驾驭能力。《子夜》有五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①以买办资本家赵伯韬,金融资本家杜竹斋、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等人为代表的公债交易所中“多头”和“空头”的投机活动;②在世界经济危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以军阀混战等影响下的民族工业的兴办,挣扎和最后的彻底破产;③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以及他们反抗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怠工,罢工斗争;④如火如荼的农村革命运动,使吴老太爷仓皇出逃,曾沧海暴死街头,吴荪甫“双桥王国”美梦彻底破灭;⑤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新儒林外史”人物的空虚庸俗的日常生活和寻求刺激的变态心理以及苦闷抑郁的精神状态等。通过这五条重要线索,《子夜》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活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
《子夜》的情节结构,茅盾处理得相当成功的,各条线索齐头并进,中心突出,既相对独立,又纵横交织,使生活内容和众多的人物、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艺术的整体,像一座纵横交错又浑然一体的建筑群。
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茅盾是写历史画卷的大手笔,概括历史完整画卷的巨匠。他的创作是艺术化的历史,历史化的艺术。通观茅盾的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茅盾创作《子夜》时,明确地提出要“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要以农村与都市的对比反映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正是出于对社会面貌整体把握的需要,他把吴荪甫设计成纱厂老板,因为这一角色便于“联系农村与都市”。
《子夜》不仅顾及到社会空间上的全景展现,而且更注意社会结构的全景式表层模拟。他把每一个都作为他所属的阶级的“标本”来塑造。写出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角色特性。像吴荪甫、赵伯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家,像吴老太爷、曾沧海、等不同特点的地主。像李玉亭、范博文、等不同模式的知识分子,既是“单个人”,又都是带有特指意义的社会角色。他们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反映了某一社会群类的基本状况。
在进行大规模的全景式描写时,茅盾注意在具体的情节安排上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作品的色彩与波澜,也才符合生活的实际。
他以城市为近景,以农村为远景的布局,以光怪陆离的城市为主要的生活舞台,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谈论或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伏不断地引出农村这一条线索。在围绕吴荪甫这个中心人物引出各种经济斗争和阶级斗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安排线索,形成虚实结合,疏密相间的布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茅盾与那些提笔一泻千里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这种阔大的构思,为我们贡献出《子夜》这样一部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的百科全书。
【篇三:读《青铜葵花》心得】
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多多。
《青铜葵花》记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故事。青铜葵花他们虽然生活艰苦,却十分幸福、快乐。最后,葵花回到了城市,离开了青铜。葵花是一个十分善良天真的女孩,让人怜悯。而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他们的这种坚强,使那些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万分懊悔。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坚强到底应该是怎样呢?
在学习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放弃,我想这就是坚强;在生活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打击而气馁,我想这就是坚强。坚强到底是什么?就是不管面对多差的处境,也要一直走下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篇四:《鸿门宴》读书笔记】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五:《陈情表》读书笔记】
我是一个青年人,但我酷爱中国古典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我一直强调自己的态度,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弘扬,这就是对中国古代文明最大的认可。
作为一个年青人,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里承载着更多的是关于民族、关于社会、关于人生、关于自我的思考,在思想的逐渐成熟中,我觉得热爱民族文化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当今社会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社会上部分人漠视自己的信仰,践踏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物欲横流,金钱第一,这是社会群体信仰的危机。我敢肯定这种危机既潜伏在意识形态,又反映在现实之中!总之,我能感觉到中国古典文化和传统文化,正在面临一场劫难,却又无可奈何,我不知道是历史的悲哀,还是我们现实的残酷?
回过头来看《陈情表》,这是一篇散发着传统美德的古代散文,现在能真正读懂的又有几人,在这个金钱世界,谁还在乎忠,义、廉、孝,它的观念,已经与我们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情!不可否认,当今社会不仅中国古文化离我们很远,似乎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汉字也离我们很远,说得严重一点,中华民族文化正在走向没落!
大学毕业已十年了,我觉得自己在毕业时曾高喊着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想起这些话,现在我都觉得脸红。我在经历了十年社会生活后,我明白自己已发生了蜕变,没有了纯洁,熄灭了热情,磨去了棱角,随波逐浪在这个金钱社会,已经变得庸俗不堪。我懊悔、我内疚,甚至痛骂自己。一个忽视继承的民族,发扬光大毕竟是一句口号,我个人的力量怎能与潮流抗争,我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呢?
中国古代有无数个例子说到忠孝不能两全,而这些例子只是说明了这个历史命题的正确性,而没有突出它的矛盾性。忠孝不能两全,必然要有取舍。传统的封建礼教认为,不能两全时,必取其大者。以此作为前提,应该说凡是具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选择忠,因为忠是忠于国家,进而忠于黎民,忠于天下,此为顺应天意,弗敢违矣!
而《陈情表》似乎是个例外。
“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核心价值理念就在这一句话中,我特别欣赏这句话,因为它不仅是文章的文眼,更重要的是它映射出中国古代治国理念。以孝治天下,古代似乎做到了,真正的能够为国尽忠的贤才,皆是大孝之人。因此,中国古代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甚至以孝顺廉洁来举荐官员,这也成为了入仕的主要渠道。
孝是立身之本,忠却是立国之本。
李密以“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设定自己的推辞逻辑,以孝为忠、为大义,更以孝作为仁君之仁,达到了自己巧辞而又不迁怒于君主的两全目标。是孝在前而忠在后,一前一后成就了李密的忠名。
那么“忠孝不能两全”应该指的是不能同时两全,如果处理得当,先后有致,那似乎也是可以两全的!李密的忠孝之名既归结于处理二者关系的得当,更在于李密内在的孝廉之心。
孝顺自己的祖母,不,别说是祖母了,就说是孝顺母亲,能在挺进仕途,成就大忠之间作出选择的,又能有几人?我不想以此来评论道德沦落或者是退化,但这个深刻的命题在现实社会中,其二难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不能两全的范畴。
在现实社会,我们遗憾地只能看到,标榜自己忠于党者、忠于国者、忠于人民者,多乃营营苟苟之辈,他们鱼肉百性,伤天害理,岂敢指望他们大忠乎?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枉负大孝之名!
试问,一个不能行孝之人,到底有几人可以行忠心之事?又哪来那么大的德行去施恩天下黎民,更莫奢谈忠党、忠国、忠于人民之大事业了!
【篇六:《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七:《天蓝色的彼岸》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这是给孩子们的最美好的礼物。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感的故事。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失去了生命,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进入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如何向他们传递自己的心声,直到他碰上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本书共有十三章,用温暖的笔调描写一个孩子不幸离开人间,在另一个世界思念家人,也明白了爱、亲情、友情和信任。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读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生命,唤起人们最真切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达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的国家,因为有着绵长的巫祝文化的传统,从古至今,英国人对种种的神话传说,鬼怪故事都是津津乐道,这也是这本书的亮点之一。
它是一本小书,因为他的篇幅不大,似乎个把钟头就可以读完,可就是因为它的短,他的纯显得它尤为有魅力他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他不仅是一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也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我突然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好,即使你不快乐,你可以随遇而安;因为你还活着,我们还健康地活着,可以爱着我们的家人,恨着我们恨的人,吃着肯德基,麦当劳听着谭杰希的歌,埋怨着考试和天气,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人生在左边,天蓝色的彼岸,有一个流淌着回忆和遗憾的乌托邦在右边。有幸拿起《天蓝色的彼岸》,看着一个孩子在天国心里过的独白,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奢侈。
我喜欢《天蓝色的彼岸》因为它的纯,因为它的清新,因为它的……这是一本很好的小书,我很喜欢。
【篇八:《聊斋志异》读书笔记】
思想是带领我们走向梦幻王国的天使。——题记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活着读书笔记篇(四):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

【篇一: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篇二: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

活着读书笔记篇(五):复活读后感3000字

【篇一:《复活》读后感3000字】
托尔斯泰的这本小说,就语言风格而言,读起来简明易懂,让我感到轻松。而小说要表达的意义,却不是那么轻松,而是很严肃的,并且我认为是多重的。这本小说应该说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围绕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托娃之间的故事展开的,带有主人公个人的感情色彩。这是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另一条则围绕着男主人公对于这个社会法制和道德的思考展开,有着普世的意义,作者在此对全人类抛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也借主人公只口,给了我们他自己的思考和答案。当然,除了最重要的这两部分,我认为还有一些穿插于其中的一些关于人类的其他问题的思考(例如人的个性、信仰等问)
托尔斯泰为这部杰作起名叫《复活》,书中写到聂赫留朵夫的日记里有这样一句话”我觉得她的内心在变化,连我都不敢相信,可是我觉得她就是在复活。“看到这里,我就明白了为什么书名叫做”复活“。作者指的便是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托娃两个人的复活,这是”精神“的复活。从在法庭上认出玛丝托娃,羞愧得回忆起自己做过的无耻的事情,包括发觉自己目前生活圈是多么的卑鄙无耻,决定与之完全断绝关系;从他决定帮她上诉,到最后坚定信念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来帮助她,为她的内心一丝一毫的波动,变化而感到忧虑,到最后明确自己是真的又像当年那样爱着玛丝托娃。这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在一点点,一步步地完成自己”复活“的过程。玛丝托娃的“复活“,也是前而易见的:一开始她痛恨聂赫留朵夫,认为他将她当成玩乐的工具后,又想把她当成救赎自己的工具,但她也在内心里发生变化,她发现他的真诚,便开始愿意做任何一件让他满意的事情----为了他她不再喝酒;去医院里认真工作;不再与男人有任何关系;在监狱里关心,帮助狱友;在与政治犯同赴西伯利亚的路途中被感动,被影响;她原本的善良纯真又凸显出来;她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不愿意因为自己曾经的妓女身份让聂赫留朵夫受苦而最后拒绝与他结婚。她表现出的一切都说明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卖弄风情,自甘堕落的玛丝托娃。
在聂赫留朵夫为玛丝托娃的案件上诉而奔走的过程中,他四处求人,见到了各色人物如数位将军,公爵,还有将军夫人,小姐,他们丑恶的嘴脸,不光明的勾当让他生理上感到恶心,心里上感到鄙视。书中好几处有这样的细节,描写到聂赫留朵夫一觉醒来,就立刻开始对自己昨天做过的事情和昨天的思想进行自我反思和鄙视,批评。他就是这样在这段时间里不断地悔过,不断地审视自己,慢慢将心里的疑虑和困惑解开。
他在各大监狱里见到了太多的囚徒,监狱里阴暗残忍的一切使他思考起这个世界的法制和道德问题。书中那些监狱外的官员,所谓的正义的人,说起监狱里那些“有罪”的人,都是用“他们就这号儿人嘛”,并且说起来还带着蔑视和嘲笑。好像他们自己本身是有多正义,多光明磊落。殊不知这些制定法律,将那一号儿人绳之以法的人,其实也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他们隐藏得好,在官衔的庇护下,在上头“指示”下,他们也一样干尽坏事,甚至更加地残忍。就本书前半部分描写的陪审团审理案件这一情节,就很讽刺。顺便说一句,这让我想起《十二怒汉》这部电影。书中情节和电影里一样,陪审人员就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这个决定对被告意味着什么。还有庭长大人,由于急着去与情人约会,而想草草结束案件的审理,即使陪审团提交的结论有矛盾之处也想不了了之----这样的法庭,这样的裁决体制,从上到下都充斥着对人性的蔑视!
描写案件审理这一段还只是用间接的讽刺手法,让读者暗自感受到这样的荒谬。而本书的高潮和结尾部分,就是托尔斯泰借主人公之口,提出了自己对这种畸形的社会道德和漏洞百出的所谓法制体系的抗议。这样本身也有罪,本身也不正义的一部分人,怎么可以去定另一部分人的罪呢?(而因为社会上的各种腐败风气,很多人根本是无辜的,却进了监狱)而把这样一群人集中到一起,关押起来,那样恶劣,残酷的环境恰恰会使这一群“罪人”变得更加堕落,离光明越来越远。所以作者在担忧,要知道这样是根本不可能根治犯罪,使百姓真正幸福的。
最后,那个英国人到监狱里去传教,作者便让一本福音书解答了聂赫留朵夫的所有疑虑,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案。那就是要无数次的宽恕人。因为每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书中作者也多次写到有关宗教,信仰的问题。他讽刺而气愤地写道,人们利用了宗教。官员利用宗教驯服百姓,愚弄百姓。这个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很久很久了。可以看出托尔斯泰赞同的是宗教本身,他赞扬宗教的圣洁思想,并且深信宗教思想里宣扬的真善美能够“拯救”全人类,让大家都像主人公一样能够“复活”,但不幸的却是,自从宗教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有人打着它的名号,为自己敛财;甚至是为自己消灭敌人,以上帝的名义进行各种圣战,实则为了自己的利益荼毒生灵。
聂赫留朵夫弄明白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他复活过来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但是,在现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在不断地涌现只为自己享乐的行尸走肉,托尔斯泰忧虑的问题,到现在也没能在全人类范围内解决。
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给了我太多的信息量,很多其中的道理,我还需要时间慢慢吸收。
【篇二:《复活》3000字读书笔记】
《复活》是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是他长期进行思想和艺术探索的总结。这一时期,作者的世界观已经发生激变,他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宗法农民的眼光重新审查各种社会现象。
《复活》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公爵在一次法院陪审一桩毒死人命案,三名被告人中的玛斯洛娃因误判导致她要被流放服苦役,而她竟是他青年时期的恋人,他把她诱奸了,且在她怀孕后将她赶了出去,使她最终沦为妓女。这一往事使聂赫留朵夫感到特别难受,一番思想斗争后,他决定为之前的过错赎罪,他要为玛斯洛娃的案件奔走,且决心要跟她结婚,即使她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玛斯洛娃明白他同她结婚是他所作出的牺牲,于是坚决反对,但他还是为此努力着。
在这期间他看到了贵族(包括自己)生活的奢侈、政府的黑暗和残酷以及许多被贵族压迫的可怜的百姓。他认为是土地私有制使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地主、遭受压迫且贫困潦倒,而土地是大家所共有的,于是,他就把他的土地分给了农民,把租金作为农民的公益基金。之后他搬出了豪华的老宅,住在简陋的旅馆里。他在彼得堡呆了几天,为玛斯洛娃的案子向枢密院提出了上诉,但因理由不充分被法院驳回。于是,他便同玛斯洛娃一同踏上了去西伯利亚的旅途。旅途中,聂赫留朵夫结识了许多可爱的人,而玛斯洛娃在被调到政治犯的队伍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期间,聂赫留朵夫接到了他向皇帝上诉的批复,将玛斯洛娃所判苦役犯改为流放犯。但玛斯洛娃怕拖累聂赫留朵夫便答应了政治犯西蒙松的求婚,与此同时,聂赫留朵夫也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环境。
“复活”是全书的基本主旨。作者精心描写了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过程,也描写了玛斯洛娃的精神复活过程。
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也是一个善良的、有抱负的青年,可凡是他从自己的信念出发认为是好的东西,别人都认为是坏的,反之,他认为是坏的,别人都认为是好的。最终,他屈服了,不再坚持自己的信念,成为了一名迷恋酒色、贪图享乐,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而他与玛斯洛娃的再次巧遇则让他重新开始审视自己,开始了他的“复活”之路。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深感愧疚,对上层贵族阶级的虚伪、对政府的残酷和伪善十分不满和厌恶,加之他看到了成千上万的贫困潦倒的百姓和走投无路的罪犯,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玛斯洛娃同样有一个精神复活的过程。她曾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但当她所爱的聂赫留朵夫诱奸了她,塞给她一张一百卢布的票子后,她就开始堕落了。她怀孕后被地主赶了出来,之后不断的被男人玩弄,又不断的被抛弃,最终,她不再相信爱与善良。她不愿过苦日子,便甘愿沦为妓女,过着卑贱而奢侈的生活。后来她冤屈入狱,并巧遇聂赫留朵夫。聂赫留朵夫的赎罪牺牲行为让她开始觉醒,并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她不再酗酒抽烟,但她发生重大的改变是在结识政治犯后。政治犯不惜牺牲自己的特权、自由和生命,为人民谋取利益,他们的利他主义精神使玛斯洛娃十分钦佩,并以他们为榜样极力模仿。她不论是穿戴、梳妆、还是待人接物上,都不再是过去那种卖弄风情的样子了。她不想让聂赫留朵夫为她牺牲,于是甘愿自己牺牲,便答应了西蒙松的求婚,开始新的生活。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其精神层面就上升到了一个高度。无论是聂赫留朵夫为农民放弃了自己的土地,还是玛斯洛娃为聂赫留朵夫牺牲了自己的爱情,这都是其复活的重要体现。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聂赫留朵夫特别喜欢的克雷里佐夫,原本是阔地主的儿子,为了革命事业,放弃优越的生活,并多次入狱、被流放,最终得了痨病死在了监狱里。玛斯洛娃十分钦佩的玛丽娅·帕布洛芙娜原是将军的女儿,但她把自己的东西都给了人民,自己却生活简朴。爱上玛斯洛娃的西蒙松,原是军官的儿子,他要求父亲把财产归还给人民,父亲不仅不肯还把他臭骂一顿,他便离家出走,到乡下去当老师,宣扬他认为是正确的一切东西。
与上面这群人截然相反的则是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剥削他人的利益的人。这群人多处在上层贵族阶级。地主就是通过剥削农名的利益而得到他们的利益的,土地所有制使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地主,农名辛苦劳作,却只能得到极少工薪,农奴制使地主阶级把农民压榨到了一种地步。政府官员也是通过剥削人民的利益而得到他们的利益的。他们的俸禄很是可观,当然这些钱是从广大的人民群众身上搜刮来的,而且他们拿着老百姓的钱,却无所作为,只想着通过法律等各种途径来巩固贵族阶级的地位和利益,残酷无情地剥削着广大劳动人民。
当时的沙俄,阶级矛盾已经极为激烈。地主贵族的住宅富丽堂皇,生活也是极为奢侈,而农民却住在破旧的快要倒塌的房子里,吃不饱穿不暖,生活无比艰辛。聂赫留朵夫到了村子里,农民的处境让他既惊讶又难过,顿时感到,作为贵族,他们是如此的残酷无耻。但是政府的一切制度都是用来维护贵族阶级的,人民群众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入狱。犯人们的生活更是悲惨。在监狱令人窒息的空气、脏乱差的环境、以及看守们的虐待下,犯人们有的身患重病,不治而死,有的精神崩溃,最后自杀,剩余的多数犯人则会被流放到各种荒芜之地做劳役犯或是自生自灭。总之,下层劳动人民的生命就如鸿毛一样轻,被紧紧地握在贵族的手里,贵族的一点不快便会让他们丧命。
当然,在本书中,也反映出了托尔斯泰的矛盾和薄弱之处。托尔斯泰对专制制度的抨击,对资本主义的抗议,对官方教会的揭露,对土地私有制的批判,都反映了农民的民主主义要求。但是俄国大部分农民不能正确认识革命的性质、任务、前途和方法,他们只是“哭泣、祈祷、空谈和梦想,写请愿书和派请愿代表”。托尔斯泰的“不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的说教和空想“社会主义”等,都反映了农民“幻想的不成熟、政治素养的缺乏和革命的软弱性”。由于托尔斯泰表现了“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所以他的全部观点。
总的说来,恰恰表现了俄国革命是农民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称托尔斯泰为“俄国革命的镜子”。最后,列宁指出俄国农民思想的局限,是造成1905年革命失败的极重要的原因。
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纵观中华五千年历史,无不是这样。纵然私有制使人们得劳动积极性增加,使社会进步,但人性自身的弱点:贪婪、自私、冷漠等则把私有制带向了极端。人类的自私、冷漠心理,不择手段地追求自我利益使私有制变得残酷起来。所谓的二八原则,即20%的人掌握着社会80%的财富,其结果便是阶级出现,随之矛盾出现。被压迫的人有的忍气吞声,有的则起来反抗,革命开始,战争爆发……因此,天下分分合合,朝代轮流更替,无不是剥削与反抗的结果。
如此看来,社会主义道路必然是正确的选择。没有阶级和剥削,就没有矛盾和反抗。但人性自身的弱点,会将这些毁于一旦。因此,教育便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圣贤之书使青少年纯洁且高尚,就如同聂赫留朵夫青年时期,但社会的诱惑与残酷又会使高尚之人堕落,就如聂赫留朵夫当军官之后。天使与魔鬼,总是在一念之间。
所以,社会的责任便显得尤其重要。现如今,很多残酷的事实令我们不得不反思社会,反思教育,反思人性。社会主义道路是曲折的,人性的弱点也是致命的,但,路总是人走出来的,人性的优点,爱的力量也是不可估量的。为了国家、社会、人民,我们都需要做高尚的人。作为大学生,社会未来的希望、新鲜的血液,我们理当义不容辞地摆正自己的姿态,坚持理想与信念,不屈不挠,不堕落,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道路才有希望,所有的一切美好设想才会开花结果。
【篇三:复活读后感3000字】
法国着名评论家罗曼·罗兰说过:《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的确,《复活》是总结人生的作品,它把人心里肮脏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人内心很复杂,好人和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但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人也会有心灵美好的一面,也会有怜悯之心,也会有同情之心。在帮助人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心灵又重新回到了“人之初性不善”的状态,从而使心灵的复活,变得更加的高尚,让自己生活的更自在。
《复活》是托尔斯泰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理论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做品。它记叙的内容是男女主人公精神上的复活。主人翁聂赫留朵夫公爵在地方法院当陪审员。有一次,他在审理一起妓女投毒害人案时,他认出了这个妓女是多年前他姑妈家的养女马丝洛哇。聂赫留朵夫曾经爱过她,后来又玷污了她。马丝洛娃怀孕后被赶出家门,沦落为妓女。法庭判处马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四年苦役。聂赫留朵夫心中有愧,决定帮助她上诉。为了替自己赎罪,聂赫留朵夫决定同马丝洛娃结婚,已使她免除徒刑,但马丝洛娃不同意。聂赫留朵夫一方面把自己的土地以极低的租金租给农民,让后又把租金散发给农民。之后,他来到彼得堡全力为马丝洛娃上诉,但没有成功,他同马丝洛娃一道流放西伯利亚。马丝洛娃感到自己受到了公正的待遇,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同时一个名为西蒙的政治犯爱上了马丝洛娃,在爱情的感召下,马丝洛娃复活了原来纯洁、开朗的天性,实现了精神上的复活。为了不拖累聂赫留朵夫,马丝洛娃决定与西蒙结婚。聂赫留朵夫回忆几个月以来的遭遇以及所见所闻,他认识到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社会现实中的种种罪恶。后来,他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人不但不可仇恨仇敌,而且要爱仇敌,由此他也完成了复活。
男女主人公复活的道路是不同的,但他们的精神归宿却是一致的。及博爱与宽恕。当时最求理想阶段的聂赫留朵夫真诚的爱着马丝洛娃,这种感情据有纯洁和诗意的特点,但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一个公爵和一个丫鬟在当时是不被人们所提倡看好的。聂赫留朵夫日益萎缩、空虚飘渺,并最终诱奸了马丝洛娃。就这样一个犯下了罪恶,一个开始堕落,开始了他们各自道路的复活。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开始,这样的一个结局,是当时社会的污浊,还是人们都失去了真善美,心灵上的纯净,不但没有了,缺增添了不少思想上的污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步伐,顺应着潮流,顺应着“心安理得”很少人会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为了别人而改变(从内向外的),为了自己的过错而改过,为了苦难的人们而改过,为了心灵上的安逸而改过。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在上层社会进进出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奢华,是如此的浪费,更是如此虚伪。无人问津那些苦难的大众,“上层社会的人”却把他们认为是格格不入的一份子,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生活是很公平的,没有付出,却又丰厚的回报,不用劳动就可以继承大量的土地,生下来就是上等人,他们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努力,不需要等价的交换,就可以衣食无忧,生活安逸。反过来他们还要轻视,藐视这些苦难的大众,就在流放的路上他们把犯人的生命当成草芥,任意的鞭笞,任意的残害,这让聂赫留朵夫在流放的途中看到了几十俱尸体,真是惨不忍睹,同时也让他的心灵为之震骇。
这些“上层社会”的人们其精神生活并未能与之物质生活成正比,相反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非常肮脏的,无法想象的不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安于现状,虽身处高职却没有尽忠尽职。这使得法庭、监狱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正。冤假错案是再普通不过了,这其中也误判了马丝洛娃的案子,原因就是没有钱去到一个律师,没有社会地位,这些所谓的法官陪审员认为你是下等人就会干出下等事的思想,武断的断案。这也是社会污浊的更本原因吧!
这样的统治会停滞不前,而且也不会长治久安的总有一天会被推翻的。所以这是沙皇统治的晚期,也是革命起义的早期。不少先进的思想,不少善良的人,藏在苦难的人民大众之中,他们在无畏的寻求真理。同时他们不仅仅是需要安逸的生活,而且还要公正大的对待。
这样压抑了多年的大众都纷纷起来抗议,这也给监狱带来了不少政治犯,使得监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发配倒荒凉的西伯利亚。而这些拥有进步思想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上层社会。所以女主人公在监狱的生活才是她一生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在监狱流放的日子,她结交了好多政治犯,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帮助人,使她也逐渐的找回了尊严和快乐,在这里虽然生活的艰苦,但是她觉得这是最“自由”的地方。
这种势力的也让聂赫留朵夫感同深受,他越来越发觉他现在所处的社会的黑暗、虚伪和奢侈。这样让他再次回到他的原来生活却有点不自在。“高贵”的人原来是那么的自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顾他人的死活,草菅人命也算是正常的。身处高职却不谋其政,这让聂赫留朵夫为营救马丝洛娃,费劲了周折,不过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地位、身份终于为马丝洛娃减了刑。在此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也扮演着一个慈善家,为了监狱好多无辜的人们而奔走,这也是他心灵上复活的原因。
我们当今的中国虽然要比当时俄国沙皇统治时期要好的多,但是我们也存在的不公平的待遇,也有霉着良心做事的人。
当我们在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一个衣着整齐干净的人上车的人不会让人反感,让人讨厌,可是但我们看到外地出来打工的民工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的时候,当然衣服不会向我们这些学生上班族的这些人穿的干净体面。这时公共汽车上的人们就会出现抱怨,讨厌的声音和表情。这也是屡见不鲜的,最反感的还得数售票员了,她们的态度一眼就让人看出来,鄙视、讨厌。她们不耐烦的嚷嚷售票,很少有一视同仁的售票员,这也是我讨厌售票员的原因。这些售票远就是些普通的代表,在中国很多人都是以貌取人的,很主观、很势力。也不见得她们的地位要比民工高多少,但他们的就可以小觑这些人并给予不公平的待遇。要知道农民工也有了不起的人物,像现在红的发紫的许三多,还有不少企业家都是农民工出身的。这样的国人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了。
还有好多人霉着良心做事的,最近人家美国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危机,而中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可是中国的奶制界却出来骇人听闻的消息,就是这些大企业像三鹿,蒙牛出售的奶制品都还还有三氯氰氨等有害物质,这样给中国带来的严重的打击,竟然查处有许多食品都还有这些东西。这些事情真是令人发指。他们赚的都是黑心情,所以三鹿的工厂被收购,面临着倒闭的问题,蒙牛的股票也在缩水,很多人对奶制品出现了抵制的情绪,这样蒙牛也将面临的被收购的问题,可是蒙牛老总刘根生尽然落泪打折民族名牌的幌子出来求救,大部分人都还是善良的,很多企业老总都出来营救这也在情理当中,中国的民族品牌一个个都被收购,像我们的汇源就是个例子,可是这时候你怎么就想起来自己是民族的品牌,当你给所有中国人喝着有还物质的牛奶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自己是名族的品牌,只想到眼“钱”的利益。虽然人们顾及名族品牌不愿被外国的企业收购。可是一个企业要是霉着良心做事还会有多少人支持你,我想就算人家不收够你,你又会存在多长时间呢?我只是个学生当我也要问一句这样企业的老总晚上能睡的安稳吗?
《复活》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也体现了托尔斯泰一位伟人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复活》里写的虽然是贵族的忏悔,但是托尔斯泰并不是把这个母题当做贵族的,他是把忏悔放在人的心灵的内在的、普遍的矛盾中展开的。人都有神性和兽性。当人放纵了自己,就可能堕落;而当人自觉,就可能"复活"。
正如花草需要春天的甘霖才能长出新绿,人类需要博爱与同情才能继续不息、日进无疆。同时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有多么重要,也使我懂得了真善美的真谛。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要只知道为自己活着,也要为别人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篇(六):余华兄弟读后感

【篇一:《兄弟》读后感】
因为你的竭力推荐,我找到了余华作品集。
他的长篇小说:《活着》被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福贵》,这部电视剧前两年播放的时候倒是全看过了,但福贵及家珍的命运及最后的结局,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和压抑,感到活着的悲哀与无奈;但富贵无论穷困与富裕时的乐观心态却最适让我难忘和感动,当经历过穷与富,乐与悲,人生到最后还剩下什么?
一见面就不停提起的《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梗概看完后依然是同样的的压抑,你与这两部小说的精神契合点究竟在哪?如此压抑又悲凉的人生,难道这也是你最新心境的写照吗?内心真的有点排斥了,我不太喜欢给孩子看这种题材的书籍,也许是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过去或者人生苦难的深深抵触吧!语言的风格也是贾平凹《废都》里的那种白描的手法,用字的粗糙衬托出文中主人公生活的粗鄙,也让我连看文字的念想也全部尽弃!
网络上评判还好的短篇《世事如烟》更是看得一头雾水,那种如呓语般的情景一直让我云里雾里,感觉就像回到鲁迅时代的笔下,全然进入到鲁迅《人血馒头》的情景中去,那种压抑更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这种小说也是我所讨厌的,我又会如何将这些东西买给自己的孩子看呢?
但他对余华的念念不忘,还是让我硬起头皮找到四部长篇的第三部《兄弟》,也许多看几部才能真正理解作者文字的真正内涵,真正能理解他为何如此钟情于余华的作品甚至要将其全集买给女儿的想法吧!
打开《兄弟》真的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从昨天晚上一直到今天上午,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小说,到现在也意犹未尽!这部小说真正反映了一个人在社会快速变革的社会大背景下,人的观念想法整个社会的道德观甚至于人性的最原始善良忠厚在这种背景的下的冲撞与变迁,而我们这一代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大多数人接受了如同宋刚那样的正统教育,却一样摆脱不了自己悲剧的命运;反而不按规则行事,不照牌理出牌的李光头,曾经被人看不起的混混,最后却成了时代的宠儿。这是时代的悲哀,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许教育更应该是解放时代套在成人及孩子身上的枷锁,而不是给她套上更多圈套甚至是模子,让他或者她在社会的变迁中无法很好的适应而不得又成就一起时代的悲剧!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西西弗,我们只是我们自己,只为自己这么短暂的一生服务!而不是背负着太多的枷锁前行!
【篇二:余华兄弟读后感】
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大概也有一千个《兄弟》,一千个李光头。
《兄弟(上)》刚发表时,国内批评家界纷纷表示失望。批评家李敬泽说:余华的风格一贯是简单,他的简单常常令人震撼,但在《兄弟》中,简单就是“简单”。他说在这部书中他读不到《在细雨中呼喊》那种来自生命深处的痛。批评家谢有顺说:在余华的写作中,《兄弟》不值一提。他对这部小说情节的可靠性提出诸多质疑。
《兄弟》在国际上却享有盛誉,国外媒体评论不吝用“伟大的作品”、“经典”来评价它。有评论说余华的写作风格和狄更斯一样:善用技巧。也有评论说,《兄弟》既有海明威又有斯汤达的风格。当然,国内也有批评家指出,李光头坐在金马桶上遥想太空一节,是在时间处理上对《百年孤独》的模仿。
我读过余华四本书:《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和《兄弟》。除《在细雨中呼喊》,其余的三本是不久前集中阅读的,阅读的顺序意外地和写作出版的顺序巧合,读着的感觉也是一本更比一本吸引,《兄弟》最打动我。我在这本书中感受到的,恰是来自生命深处的痛。余华说,他书写中国的痛,那也是他个人的痛。我读中国的痛,感受到的是自己生命在痛。当宋凡平被轮番暴打,棍棒戳进他的肉体;当他被打死后因棺材太小不得不被砸断膝盖,我闭上眼睛久久不敢睁开。
对于小说中故事情节的真实可靠性,余华在接受访谈时曾作出辩解。我对余华的辩解深觉意外,我本以为对于笔下的很多故事他压根就没想让人去相信,譬如一副漫画,一个人的下巴拖到肚脐上,没人会相信漫画中的人下巴会长成那样,却会记得他突出的特征是下巴很长。《兄弟》是余华最满意的一部作品,他觉得几乎没有遗憾。但《兄弟》中的确有些细节问题,譬如:宋钢和李光头跟宋凡平学了“地”和“主”两个字,因“‘地’上的毛‘主’席”宋凡平入狱,后被打死,兄弟两个再没学过字,更没上过学。工作之后,宋钢却能写小说,李光头却能读小说。
谈到《兄弟》的写作,余华说他最满意的就是没用技巧,并因此感觉自己“研究生毕业了”。《兄弟》的风格,我感觉受马尔克斯和卡夫卡的影响更明显。《上部》受马尔克斯的影响更大,下部的荒诞离奇更近卡夫卡的风格。在最初想创作一个世纪的叙事时,余华脑子里大概就有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子。而对余华整个的写作影响最大的则是卡夫卡,这大概缘于余华对现实的愤怒和卡夫卡对现实的绝望之间有着某种默契。和卡夫卡一样,余华的作品也是短篇晦涩难懂,长篇更受欢迎。
巴尔扎克说: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我在《白鹿原》的扉页上看到这句话,读完《兄弟》又想到它。《白鹿原》视角很全,因而客观;《兄弟》视角很尖,因而深刻,两本书合在一起,堪称百年叙事。《兄弟》是否如国外所评是“经典”,是否如余华所言“厚重”,时间自会做出判断,而我写下以上这些,只因被它打动,忍不住想要发言。
【篇三:余华兄弟读后感作文】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篇四:余华兄弟读后感】
读《兄弟》的感觉犹如观看一幕舞台剧,《上部》(关于文革)是悲剧,《下部》(改革开放到现在)是喜剧;《上部》是悲剧中有喜剧,《下部》是喜剧中有悲剧;极度夸张的表演,极度粗鲁滑稽的语言,使得悲喜剧看起来都更似闹剧;舞台上的喧哗与骚动,让人对故事本身压根不想去信,而待沉静下来,对故事背后的现实却又不由不深信。
《兄弟》发表后,畅销的同时也遭遇了国内批评界无情的批评,国外的一些评论大概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兄弟》自始至终都非常有趣。中国的批评家们不满于余华故事的荒诞和形式的粗糙,他们更愤怒的是余华对当代中国生活坚持不懈的批评。《兄弟》……充满了对整个社会辛辣与深刻的嘲讽(美国《洛杉矶时报》2009年2月1日);余华笔下的中国骚动不安,沉重压抑,畸形发展(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对这个世界余华根本不存希望(法国《读书》杂志)。
《兄弟》中描述的两个时代,用余华自己的话来概括,一个是“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命运惨淡的时代(文革)”,另一个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现在)”,从《兄弟<后记>》不难看出,余华在写作中国的遭遇时品味着欧洲的历史,而我在这本书中读到文革时不由自主想到了不久前英国的暴乱,想到了利比亚总统卡扎菲之死。英国暴乱中参与打砸抢的不少是学生,最小的不过10岁;卡扎菲被年轻的士兵抓到,士兵残暴地用鞋底抽打他的脸,虐打羞辱之后用枪结束了他的生命。卡扎菲曾问士兵:以我的年龄可以做你们的父亲了,我对你们做了什么你们要这样对待我?余华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了特殊时代背景下人灵魂深处的恶和浊,只是,这恶和浊不仅仅属于中国。
有位诗人说: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余华坦言他与现实的关系一度非常紧张,说得严重一点,他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他写作的使命几乎就是发泄、控诉或揭露,他作品中充斥着暴力和死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心的愤怒逐渐平息,他对事物有了理解之后的超然,开始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的长篇小说一改过去的写作风格,尤其在《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里,他贴近小人物的生活,倾听他们心灵的声音,为他们的绝望悲悯叹息,又和他们一起在绝望中探寻活下去的希望,并为微渺的希望之光悲喜交集。
【篇五: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的《兄弟》已经是成为畅销书,这是作者和出版社的双赢,余华高兴,出版社当然也高兴了。我拿起这本小说,还是被余华写作笔法所吸引,然后随着情节,很快就看完了上部。于是买本下部来看。总的来说,小说还是成功的,还是让人可以看下去的。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这也是这本小说成功的地方。
可是读完全卷,掩卷深思,我又对这本小说不敢恭维,越看越不是滋味。小说虽然是以李光头与宋钢兄弟的成长为主线,但也可以说,小说从到头尾是以变-态和****为主调。李光头的爸爸在厕所里偷看女人的屁股被淹死,李光头十四岁时又是偷看女人的屁股,且看到了镇里最漂亮女孩林红的屁股。这是偷-窥,就是变-态的行为,父子双双为变-态,那已经是有些勉强的情节安排。余华以此大量重复这变-态情节。不单如此,作者还安排了一个八岁小孩与凳子与电线杆搞男女关系的情节,显然是有些荒唐。八岁的小男孩,又是在营养不良的年代,基本未发育,可怎么会****,与凳子电线杆搞男女关系,且这描写多次重复于李光头的少儿成长过程。为了描写李光头对林红的喜欢,在林红与宋钢结婚之时,李光头去医院未婚先结扎了,这显然也是太脱离现实了,这种表达方式太直接,太露了,完全没有一点艺术性,不象一个大作家的水平。最后一个让人难受的情节是李光头把林红搞了,也就是把自己的嫂子搞了。这已经是****的关系了。作为一个特别年代成长过来的主人公李光头,天不怕地不怕,性格张扬粗鲁,没文化,一身是缺点,可他还是有真感情,有纯洁的地方,其实对待爱情就是最好表现他思想深处还有纯洁的地方。可这么一个****的结果,让李光头彻底成为坏蛋。我想如果余华有下本小说,如果他觉得有需要,可能会写继母与继子之间或继父与继女之间的****关系了。
我看了书的封面,两个人头可能就是兄弟俩的形象了。再看作家简介的作者像,封面的人头与余华的人头像差不多。那也可以说其实余华就是李光头。
我还不会写长篇小说,可我知道一本好的作品应该有好的思想主题,要么就是催人奋进,要么鞭达社会丑恶,要么表现人文关怀。小说的情节,就是为主题服务,为了表现主题,可以使用夸张手法,可以有些非常情节,比如变-态的情节,比如性的描写情节。都是可以的。可如果这些情节,仅仅为吸引人去阅读,而读完又让人感到恶心,这就不是一本好作品,而仅仅是色情小说,或垃圾作品了。
引用作家鲍十的话:“好的作家,我理解的是引人向善的关怀人的作家。”从这本小说看,余华没有以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只是喜欢自己的写作快感。
【篇六:余华兄弟读后感】
着名作家余华的新着《兄弟》看完让人非常困惑,很难将这本韩国影片一样装祯的小说和余华这个名字联系起来。至少我作为一名读者,实在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是余华写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余华不能写这样的书,只是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过浪费。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的头两章需要围绕的女人的屁股浪费掉几万字,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因为这种事情只需要一个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人,怀着对女厕所的一定热忱就能在半天内干完。是什么让余华在《兄弟》一书里执意要亲自动手,不厌其烦地描写屁股,实在是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谜。看完《兄弟》(上)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告诉我全文和头两章有什么关系。如果《兄弟》一书直接从第三章看起,可能效果要好得多——-避免了看到一个着名作家的病态行为,并且不在这种病态上面浪费太多时间。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讲述故事的时候总让你有种脱帽致敬的冲动,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如果余华失去了他鲜明的个人特色*,失去了他讲故事的能力,我希望他还能保持体面的沉默,而不是继续不知疲倦的说下去。《兄弟》(上)的前半部里,我不得不向王朔起立致敬,为了他的那本《看上去很美》,我现在看到余华版的了。在下半部里,我不得不向意大利导演贝里尼起立致意,为了他的《美丽人生》,我现在看到中国版的了。我的问题是:余华干了点什么?
《兄弟》据说是余华从百万字的家族史中转型而来的结精,按照他的话来说,是从一条小路出发,最终却见得了一个宽广的世界。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世界来,这本书是彻头彻尾地在试图愚弄读者。
它就是一本通俗小说,通俗且恶俗。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就不会把这么一本通俗小说写到40万字,而且分上、下册分别出版。这给人的感觉是余华突然想去挑战海岩,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所以,《兄弟》里才出现了香艳的臀部、小朋友的性*冲动和类似电影《美丽人生》一样的煽情故事。它的目的是满足从中学生到离休干部所有的需求,因此怎么看怎么像是一锅杂烩。
如此空洞无物的作品居然出自一名严肃作家之手,简直是对这个职业的侮辱。通篇对文字的炫耀,毫无创意的故事情节,甚至是对电影剧本的直接模仿,居然也敢于把这种杂烩端到桌上,当做年度大餐提供给读者?谁给予了作者和出版商这种勇气?让读者去分辨大餐和猪食?端出这么一份东西,作者难道不感到羞愧吗?这写的都是什么啊?
作为职业作家,我觉得对读者最起码的诚实和最基本的专业素养是应该有的。《兄弟》这种似驴非马的东西不应该出自一位成名的严肃作家笔下,尤其不应该出自余华的笔下。职业作家写出那么业余的东西来,值得自己反思一下。
【篇七:余华兄弟读后感】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余华兄弟读后感。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读后感《余华兄弟读后感》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篇八:《兄弟》读后感】
在大一的时候就几乎把余华的所有小说都看完了,但是当时还不知道用豆瓣的方式来记录读书笔记,有一个纸质的读书笔记本。但是我一直没有看这一本《兄弟》,是因为我每次走到那排书架,《兄弟》是最厚的一本书,有五十多万字,630页。我觉得太厚了,这么厚的书不知道要多久看完。大一寒假的时候用了半个假期的时间读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百万字,1000多页,我想这本书或许也要等到假期看。当我再次走到图书馆余华的书架旁,我又拿起看了看《兄弟》,读了好几本古代诗词的书了,我觉得我要读读小说换换脑子了,我就把它借回来了。
完全没有想到,这已经不是余华早期艰涩的风格了,是和《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样好读了,除去上课时间,闲下来就读,周一下午借的,周二下午就读完了,我还牺牲了吃晚饭的时间,用了半个小时给室友们讲了小说的情节。真的太惊喜了,一方面因为这么厚的书一字不落用这么短的时间读完了,另一方面,余华他的确还是余华。
《兄弟》有两部,其实就是两个时代,前一个是文革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时代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欧洲要用四百年才能经历的这两个天攮之别的时代,但是中国用四十年就可以了。两个兄弟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恩怨交集,自食其果。
一个作家写久了,他会有一些固定的“人物”或者一些固定的“特征”出现,而且似乎他写的每一部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就像安妮宝贝她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穿着棉麻布长裙和白色布鞋的女子,她的好多作品里的人物描写外貌时,就是这样一个打扮。余华他也是这样,他真的是对“粪坑”情有独钟,《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明的爸爸喝醉酒掉进粪坑里死了,《活着》中福贵的爸爸,和《一个地主的死》中的地主都是倚着粪缸死了,《兄弟》中余华又让李光头的亲爸李山峰因偷看女人上厕所而掉入粪坑死了。他还是喜欢用代号来表示一个人,干什么的就叫什么名字,和他前期弱化人物形象,突出细节的写法,比如用“短头发的男人”这样的代称相比,他似乎有进步了,起码他们有姓氏了“余拔牙”“王冰棍”“童铁匠”“小关剪刀”。
这部小说好像把从文革开始的现当代文学史里的重要流派代表作都写了一遍。看到文化大革命中,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被红卫兵打死,妈妈李兰最后病死,爷爷也老死了,经常欺负他,给他扫堂腿的长发孙伟,因为反抗剪头发,被活活用剃刀杀死。这不就是另一部《活着》吗?最后就剩下两兄弟相依为命了。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经商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创出了一番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为了百万富翁,这不是另一部《创业史》吗?后来的李光头已经不会恋爱了,他纵情声色,举办处美人大赛,演绎一场一场滑稽的闹剧,间接害死了他的兄弟宋钢。人们更看重名,看重利,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行骗讹炸,不顾伦理,这不是另一部《浮躁》吗?
余华的书很多都十分粗俗,他从来不避讳写“性”,写“粪坑”,他也更喜欢写暴力写血腥,他对死很冷漠,却足够把一个读者看哭,我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哭了,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哭,余华他从来不给读者以希望,他要是准备把他写死了,他一定会死,死得很悲惨,《兄弟》里的宋钢又把我看哭了,我很难过,宋钢是一个多么正直,多么憨厚,多么隐忍,多么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的人啊,他说了一刀两断,他就不回头了,男人的自尊,想给林红好的生活,让他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增强丸,丰胸霜。甚至为了推销出去,答应周游做丰胸手术,忍受多么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用这一切换来的不过是自己妻子和自己的兄弟偷情的事实,最后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他不埋怨他的妻子,也不埋怨他的兄弟,他觉得他在这世上有这两个人陪他,他足够了。余华的笔还有另一个魔力,有一些情节的荒谬怪诞,就是让你笑,他的诙谐和黑色幽默是不经意的,往往可以让你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与前期余华的《现实一种》《战栗》短篇小说集冷漠的叙述相比,《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多了一些温情,文化大革命是许三观给妻子送饭那一段,为了躲避检查的,他总是把菜放在米饭下面,给妻子放哨,卫兵一走,他就让她快点吃菜。《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尽管历经磨难,父母亲不能好好照顾他们两,父亲被红卫兵打死,他俩哭的瘫倒了,向了与人求救,他的父亲送回家去。母亲身体虚弱,想给乡下的父亲扫墓,李光头给母亲做了专车,推着她去,还去医院捡了剩下的葡萄糖液,兑了水,让母亲喝。后期余华那里没有被毁坏的温情,让读者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余华。
余华把中国40年社会转型纪事史,写进了《兄弟》,让读者在这本书中感受中国从文化大革命到经济蓬勃发展对中国百姓的大影响,沉湎醉心于文化大革命和市场经济的百姓的精神状态。这是一部国内和国际都享有盛誉的小说,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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