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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读书6篇

时间:2017-06-12 来源:拼音 点击:

我爱上了读书篇一:我爱上了读书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虽然这句古语有点极端,但也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对于学历、求职、谋生都是需要的,刚上二年级的我,就爱上了读书。
一年级时,虽然我连几个汉语拼音都不知道几个,但还是要求爸爸妈妈给我读格林童话。那时候,我也只爱听书。
二年级时,我到书店买练习册,无意中看见了《西游记》这本书,我立刻把目光投入到了书中,就连妈妈交钱大声喊我,我都没有听见。后来妈妈看我沉浸在这本书中,就把这本《西游记》书给买了,从那天以后,我就爱上了读书。
四年级时,爸爸觉得我这种年龄,不应该再看白话文了,就把原版给我看。刚开始一个字也读不作文懂,后来,经过爸爸的指导,我就能读得流畅了,不懂的字就查,实在查不到的就跳过,再配合西游记电视剧一起看,我的理解能力就更强了,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后来,我在在线经典上,买了一整套书。现在,我连四书五经都读完了,这让我对古文产生了兴趣。
在这段时间内,我不但读了古文,还读上了鲁迅散文集,还有《欧·亨利短篇小说集》。现在,我正在读《吕氏春秋》《左传》和《战国策》。
不论是类似《本草纲目》的医学类,还是《清帝全传》这样的历史类,我都看。假如把我囚禁在一间豪华的房子里,却没有一本书,我就会闷坏的。现在我爱这些书已经不能自拔了。

我爱上了读书篇二:我爱上了读书作文

【篇一:我爱上了读书作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引领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
书现在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以前我可是连碰都不愿意碰的,觉得看书太无聊了,还不如看看电视、听听音乐呢!但那一次的经历却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
那天妈妈给我买了本《西游记》,我拿起来翻看了几页,就放下了,说

我爱上了读书篇三:我喜欢读书

当你没有勇气活下去的时候,是谁鼓励了你?当你丧失信心的时候,是谁帮助了你?在这里,我要肯定地对你说——是书。
有一次上数学课时,小明跟我说悄悄话,结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批评了我。
我想:明明是小明找我说话的,我却被罚站。我真想辩驳,但谁又会相信呢?我身边的同学不断地讥笑我,我一气之下哭着冲出教室,向家里跑。
到了晚上,我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抬头向窗外望去,乌黑的云朵挡住了皎洁的月光,阵阵寒风和着沙沙细雨,此时,我的心也跟外面的秋风那样,冰凉冰凉的。
突然,桌上一本蓝色红字的书吸引了我,我好奇地看了看书的封面,上面写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我随便翻阅了几页,我看到书上写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活,因为即使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这段文字让我眼前一亮,好像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心想,人受点委屈算什么,男孩子就应该勇敢一点。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与书的感情越来越深了。我读过《安徒生童话》《西游记》《水浒传》《七色花》等课外书籍。由于我喜欢读课外书,积累了不少词汇,所以写文章比较得心应手。
有一次命题作文写《校园一角》,我把平时积累的好词好句,在大脑里一一进行筛选过滤,再给观察到的景物适当润色。文章写好以后,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们读了,都倍感亲切。老师还把我的这篇文章当范文作了点评。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书要多读,才能明白里面的道理,多读书,可以积累好词好句,真是一举两得。
是书给了我勇气,是书给了我信心。我爱读书,因为书有知识,书有智慧,书可以挽救我们的生命。

我爱上了读书篇四:爱上读书

当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只能看着月亮当太阳,望着夜空数星星。而现在的我,求知的欲望是如此强烈。我爱上了读书,书就是我离不开的宝。
书籍,就像一片扁舟,带领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籍,就像一把钥匙,开启我智慧殿堂的大门;书籍……是阅读使我爱上了书籍,也是书籍使我爱上了阅读。
无论是小说,诗集,杂志……我统统都爱看,因为里面总有值得看,有意义的内容。
阅读,让我领略了杜甫“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真挚情谊;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然自得……阅读,让我感受到了海伦·凯勒对生活的自信和乐观,勇敢的精神;保尔·柯察金坚强的意志和对生命的热爱。即使身有残疾,他们仍抱着一颗感恩的心,不被困难与挫折吓倒,用微笑面对生活,书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篇章。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是幸福的,没有战争的吞噬和战火的破窘。
我觉得自己就好像素有大熔炉之称的美国,将中西各国的文化融为属于自己的,富有民族风采的文化。在阅读中,每个字,每一个段落,每一篇文章,流露出的感情都是最透彻,最直接,最真挚的,牵动着我每一根心弦。
爱上读书,或许素昧平生,或许萍水相逢,你与作者心与心的距离也许会拉近。
读书,使我们在一起。

我爱上了读书篇五:我喜欢读书

我的书架上已经有好多书了,整整两个大书架也放不下我的书了,于是妈妈帮我只了两张借书卡,这样,一个星期我就可以读上两本书了。
我家的书多,我也喜欢读书,书永远也读不完,可带给我的知识却是无限的,我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在书海中遨游,在墨香中飞翔的时光,便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我随着主人公的乐而乐,随着主人公的哀而哀。当然我并不是只会看小说或童话,我也常在安静的地方看散文,看《荷塘月色》,看《海燕》,看《栀子花开》,看《荷花》。我在这些作家的笔中,知道了如何写作文主,如何写好作文。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从各种类型的书中明白了,各式各样的道理。我从知识丰富的《百科全书》中知道了许多关于历史、植物、动物、人类及宇宙、太空的奥秘;从趣味盎然的《绒兔子找耳朵》中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哭,要勇敢去面对,从感人的《青春之羽》中,我明白了无论是孤儿还是失去了亲人的人,我们都要和他(她)处好;从《根鸟》这本书中,我被根鸟感动了,想必,只要像根鸟一样努力,追着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定全明白生活的真谛了吧!
书,是你给我带来了知识,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我黄金屋,我在书中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黄金层”。属于我个人的书世界,我像蜜蜂似的吮吸着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读书吧!

我爱上了读书篇六:爱上读书作文


《爱上读书作文700字》
一位哲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一点也没错,正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有了快乐,我才学到更多的知识。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认为“书中自有乐百万”自从拜书为友,我的生活便如此绚丽多彩。
我喜爱读书,我的卧室里,书房里到处都有书,我的房间像狗窝,乱得不忍直视,但书却整整齐齐,边缘边角没有一点折痕。我读书的口号是“有书为师,为友,乐在其中。”
阴雨霏霏,打开了记忆之窗,我小时候很淘气,喜欢和邻居家孩子去门口玩水,即使妈妈不让我去,但还是偷偷地玩,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绘本,里面有字,有图,还有拼音,里面的画面十分诱人。我兴冲冲地接过绘本,独自一人看了,封面的画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书的一半是字,另一半是画,上面的字很多不认识,于是便用拼音拼,可我的拼音只认识我,我并不认识它。因此,作文有很多字拼不出来,问妈妈,她总是没空。我不甘心于此,上课时认真听了,被老师说成有“好动症”的我,竟然认真听讲了,真是个奇迹。但是,现在想来,那都是书的魅力。
因为那本绘本,我爱上了书,没过了多久,那本书我便读完了,那本绘本——《我妈妈》。那本绘本,就是我的第一位老师。因此,我爱上了看书,爱上了文学,更爱上了写作。
后来,书在我的生活中亦师亦友,给了我无数快乐。读了《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那不为人知的秘密世界,读了《格列佛游记》,我得知了格列佛在大人国,小人国和马国的奇妙之旅,读了《老人与海》,我深切地懂得了人不能在挫折面前低头,就算被毁灭,也不能示弱,逃避……
黄昏已近,夕阳照射在这片小天地中,轻轻合上书,闭目回味着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脑海中闪现着充满魅力的文字,茶香已经淡淡褪去,萦绕在鼻间的是浓浓墨香。


《让我们爱上读书作文6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着这一条条读书名言,渐渐长大的我慢慢与书交上了朋友。
也许我和书真的有缘,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整天抱着一本书,连睡觉也不放过,有时拿出来看两眼,还不时装模作样地翻上几页。
不知在什么时候,我和书的关系更进了一步,整个下午只要一本书就能度过: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我认识了勇敢、坚强、爱冒险的汤姆;在《三国演义》里,我与桃园三兄弟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在《西游记》中,我为孙悟空那聪明伶俐的形象“点赞” ……坐在书桌前,书中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展现在我的面前。
书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法,读作文书不仅能使人缓解压力,还能增长知识。阅读是一种知识的积累,是一种感情的积累,它对我们了解历史、社会、自然、人生的意义重大,还会让我们成为有理想、有追求的人。读书让我们知道了天地间的许多奥秘,让我们在书中上天探索星空的秘密,入地挖掘地下的遗迹。我们像蜜蜂在书丛飞舞,书为我们送来了甘甜的蜂蜜。书像一股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田。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可见在没有书的日子里,世界上将没有乐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单调,我们的世界将会多么可怕啊!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不断给我们启迪;书,是一把钥匙,开启智慧之门。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爱上读书作文1000字》
【篇一:爱上读书】
拂去书的尘埃,翻开书的扉页。久违了,我亲爱的世界,久违了,我可望不可即的历史长河。
读李白
“喜着白衣,喜赏明月,喜畅饮酒,喜不苟言笑,喜独自一人”历史上是这么评价他的,喜着白衣,大致是吧。酒剑诗三绝,在中庸文化束缚之下,时而迷茫时而清醒的不羁白衣。喜赏明月,也是!曾阅览过他无数诗集,他最爱,便是狂歌对月笑罢千盅酒,一醉解千忧。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吐就半个盛唐。不苟言笑?独自一人?许是他过于潇洒,桀骜不驯,他曾让高力士脱靴,杨贵妃捧砚,又有谁配得上与他相伴呢?他便是这样一个人,行浊流而不染其足,在诗歌与人性的交杂中一路穿行。
每当阅读有关他的诗集,我便深深的体会到,何为真实,何为不羁,他便是一个很好的诠释。
读李煜
这个男子在史书上被轻描淡写一笔而过,而当我阅读书籍时却深深记住了他,他便是南唐后主——李煜。落笔时想到一句话,做个才子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后人对他褒贬不一,他算不得明君,亦算不得昏君。他与普通人无异,只是所背负的太多,他有着极好的才情,若是他不入帝王家,定是个很好很好的诗人罢。最终,从一个大国的皇子,南唐属国的皇帝,沦为破国亡家的降臣,四十二年间,李煜仿佛是做了一个繁华但又凄凉的梦,死后化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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